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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鲜明的对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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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清楚那种滋味,所以她想帮袁媛早一点找到那个“停下来”的感觉。

袁媛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儿,她心思细腻,善于察言观色,注意到了叶晨和莉莉安的手上都没戴戒指,这说明他们还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可即便如此,她对自己这个叶晨的前女友还是表现得这么温和,没有任何的攻击性,单只是这份真诚,就让袁媛感到心里面很舒服。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是这样子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袁媛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茶水,然后看向莉莉安,笑着回道:

“好啊,嫂子,我初来乍到,入乡随俗,都听你的。”

“嫂子”这个称呼再一次拉近了两个女人之间的距离,莉莉安只觉得这个女孩儿真的是好懂事,软萌软萌的,她拉过袁媛的手,笑着说道:

“明天我过来找你,帮你去添置几件新衣裳。你长相精致,人靠衣装马靠鞍,到时候这么一打扮,妥妥的白领丽人。”

莉莉安不管是在恋爱上还是平时与人相处,都是个直球达人,从不会掩饰内心真实的想法,这反而给她带来了率真的观感,让人觉得和这样的女人相处起来很舒服,至少袁媛就真心接受了自己的这位“嫂子”。

袁媛的心里很清楚,自己的穿着打扮,和莉莉安的大气时尚比起来,就像一只丑小鸭。

本来她心里面还有着一丝自卑,可是莉莉安的真诚让这一切都土崩瓦解,她能感觉得到,莉莉安是真的没有嫌弃她,是真心拿她当成是姐妹来处。

菜一道一道地上来了,蟹粉豆腐装在白色的瓷盅里,金黄色的蟹油在白色的豆腐上铺了厚厚一层,像深秋铺满落叶的湖面。

清炒时蔬的叶片翠绿,蒜蓉的香味和菜叶的清甜混在一起,让人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葱油拌面的葱油是现熬的,葱段炸得焦黑,香味浓郁到包厢门口就能闻到。

红烧肉的糖色挂的漂亮,每一块肉都裹着一层琥珀色的酱汁,肥肉的部分在灯光下几乎是透明的,轻轻一碰就会微微颤动。

腌笃鲜的汤炖得奶白,咸肉的咸和鲜肉的鲜与笋的甜在汤里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复杂的、有层次的、让人喝了第一口就想喝第二口的味道。

袁媛吃的不多,但每道菜都尝了。她不是不饿,是不想在叶晨和莉莉安面前露怯,她在克制自己,不是因为怕被看不起,是因为她觉得这是她到魔都后的第一顿饭,她应该吃的优雅一点,得体一点,像一个“白领丽人”该有的样子。

袁媛不知道的是,真正的白领丽人,吃饭的时候不会像她这样小心翼翼地夹菜,小口小口地咀嚼,每吃一口都要用餐巾纸擦一下嘴角。

白领丽人吃饭的时候也和普通人一样,该大口吃大口吃,该吧唧嘴吧唧嘴,该把骨头吐在桌上,就吐在桌上。优雅不是吃相决定的,是人从内到外散发的一种自信气质。

吃过了晚饭,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路灯亮起来了,橘黄色的光连成一条线,延伸到视线尽头。梧桐树的枝叶在风中轻轻摇晃,投在地面上的影子像一团在跳舞的、永远不会停下来的精灵。

叶晨开车,莉莉安坐在副驾驶,袁媛坐在后座。车子从三厅门口驶出来,拐上了一条被路灯照亮的安静的老马路。

袁媛靠在座椅上,偏过头看着窗外城市的夜景从车窗外掠过。那些高楼大厦的窗户亮着,密密麻麻的灯,每一盏灯在哄孩子睡觉,有人在加班加点改方案。

袁媛看着那些灯,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总有一天,这里面会有一盏灯是为我亮的。不是租来的房子,不是临时落脚的地方,是真正属于我的家。

她会在那个家里做饭,看电视,哄孩子睡觉,会像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着普通的、琐碎的生活。

袁媛突然想起了什么,对着章安仁开口问道:

“安仁哥哥,你还在建大当老师吗?”

袁媛叫“安仁哥哥”,是她独有的一种小聪明:一是这样称呼显得亲近,二是能明确告知莉莉安这个准嫂子“今后他只是我的兄长”,从而避免对方误会二人之间是否藕断丝连。

叶晨光从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对人性的深刻洞察,让他猜到了袁媛的小心思,他不在意的笑了笑,轻声道:

“助教的那份工作让我给辞了,虽然老师的工作胜在稳定,但是上限摆在那里,想要熬成教授,还不知道要蹉跎多少年,所以我去到了一家事务所工作。”

莉莉安的父亲董文斌本来就是教授,可她却没觉得叶晨的话对父亲是种冒犯。

在她心里,自己的男人就是比父亲要有本事,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都不过分,毕竟她亲眼见证了叶晨如何用二百多万的资金,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翻了整整十倍。。

她偏过头看着后座的袁媛,语气里虽然满是自豪,却没有炫耀的感觉,轻声说道:

“袁媛,安仁去的事务所叫马达思班,是魔族顶尖的建筑师事务所。老板叫马青云,以前是阿美利卡南加州大学建筑学院的院长。

安仁是马总亲自面试的,入职后就是合伙人的级别,现在主导着一个项目组,给马总在长安那边做西咸新区的项目打辅助,前几天他刚在同济的一个国际竞赛上拿了一等奖。”

袁媛的眼睛在听到“马达思班”“马青云”“南加州大学建筑学院”“合伙人”“国际竞赛一等奖”这些词的时候,表情慢慢从羡慕变成了震惊,从震惊变成了敬佩。

她的嘴唇微微张开,那个表情不是惊讶,是惊愕,一种带着敬畏的、带着不确定性的、像是看到了什么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东西时的惊愕。

她知道叶晨在魔都做助教,知道他在浦东三林买了房子,知道他每个月要还房贷,知道他过得不容易。她本以为自己的各位前男友还在那个阶段,还在为留校资格发愁,还在为每个月的房贷发愁,还在为在这座城市活下去发愁。

这突如其来的身份转变,让袁媛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她看着叶晨的后脑勺,又看了看莉莉安的侧脸,忽然觉得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真的很般配。

车子在三林的小区门口停下来。叶晨把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上,熄了火,拔了钥匙。他拉开车门,下车,从后备箱里拿出袁媛的行李箱,放在地上。

行李箱的轮子在柏油路面上晃了晃,稳住了。莉莉安也下了车,站在叶晨旁边,夜风从梧桐树的枝叶间吹过来,带着初秋特有的凉意和远方某个角落里桂花的甜香。

她的头发被风吹得微微飘起来,发梢扫过叶晨的手臂,痒痒的,像一只不安分的猫尾巴。

袁媛从后座出来,站在小区门口,抬起头看着面前的这栋楼。不是新小区,外立面是浅黄色的瓷砖,有些地方已经被风雨侵蚀得褪了色,露出底下灰色的水泥。

单元门口有一棵桂花树,还没有到盛花期,只有零星几朵花开了,散发出淡淡的、若有若无的甜香。她看着那棵桂花树,看着那些零星的花苞在路灯下闪着淡黄色的光,忽然觉得鼻子酸了一下。

她来魔都之前,想过很多种可能——可能住在地下室里,潮湿的,阴暗的,没有窗户,需要开一整天的灯才能看到自己的手。

可能在郊区租一个隔断间,和好几户人家共用厨房和卫生间,每天早上都要排队等马桶,每次做饭都要忍受别人做的你不喜欢的味道。

可能住在一个连手机信号都没有的角落里,每次打电话都要走到窗边,举起手机,对着某个方向,等那该死的信号格从一格变成两格。

她没有想过会住在这样的小区里——干净的,安静的,有桂花树的,有路灯的,有人会在深夜为她留一盏灯的小区。

不是豪宅,不是别墅,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但足够了。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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