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五的夜,来得早。申时刚过,天色便沉沉地暗了下来,但汴梁城却仿佛刚刚点燃了它的灯火。万家窗棂透出暖黄的光,与街头悬挂的各式灯笼、彩穗交相辉映,将冬夜的寒意驱散了不少。空气里,除了愈发浓郁的节庆食物香气,还多了一丝丝清冽的硝烟味道——那是孩童们燃放爆竹后留下的痕迹。
自陈太初推动新政,将部分军工技术有限度下放、鼓励工商后,黑火药的民间应用便不再是什么绝密。朝廷控制了更具威力的颗粒化、标准化火药配方,但基础的黑火药制作,已为一些得到许可的“火药作坊”所掌握,主要用途便是制造节日庆典、驱邪纳福的烟花爆竹。起初,陈太初曾批示需严格管控其生产、储存与销售,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并拟定安全章程。然而,新政千头万绪,从田亩赋税到官制军改,从边贸海运到文教科举,每一件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要务。火药民用化带来的潜在风险与监管的繁杂,在日复一日的紧迫政务中,其优先级似乎被不断后移。安全章程的细则一拖再拖,专门的监管机构也迟迟未能有效建立,只由开封府衙监管。而民间对爆竹的需求,却在丰年里与日俱增。
“砰——啪!”
“嗤——咻!哗啦!”
零星或连续的爆响,夹杂着孩童的欢叫和大人的笑骂,在汴京的大街小巷此起彼伏。手里有些余钱的人家,都乐意给孩子买上几挂鞭炮、几支“起火”(一种类似烟花的玩意),讨个热闹吉利。售卖爆竹的摊贩生意兴隆,各种“雷公鞭”、“遍地锦”、“三级浪”名目繁多。然而,利益驱使下,一些作坊为赶工期、降成本,偷工减料、操作失范,隐患早已埋下。
就在这腊月二十五的白天,汴京城内及近郊,接连发生了三四起火药作坊或临时储存点的事故。有的是在配药时摩擦起火,引发小规模爆炸,伤了工匠;有的是存放不当,受潮或挤压导致自燃,烧了半边库房;最严重的一起在城西,一处私自扩大产量、严重违规操作的黑作坊发生猛烈爆炸,不仅将作坊本身夷为平地,还波及邻舍,造成数人伤亡,火光黑烟冲天而起,小半条街的人都惊动了。
开封府的衙役、新组建不久的“公安巡捕”(仿效近代警察制度的尝试)顿时忙得脚不沾地。既要救火、救人、维持秩序、勘查现场,又要追查肇事者、安抚受害者、控制流言,一时间,衙门里人仰马翻,几位通判、推官急得嘴角起泡。消息自然也以最快速度,递到了政事堂和皇城司。
皇宫大内,崇政殿侧殿。皇帝赵桓看着开封府尹连夜递进来的急奏,眉头紧锁。奏报详细列明了各处事故的伤亡损失,并直言“火药之物,其性暴烈,民间制售渐广,而监管之法未备,奸商唯利是图,粗制滥造,隐患极大。今日小惩,恐为来日大患之兆。伏乞陛下圣裁,早定章程,严加管束。”
“这个元悔……”赵桓放下奏章,揉了揉眉心,语气复杂,“当初是他力主放开部分火器民用,以利工商。却也反复提及‘其祸甚于猛虎,需以铁律锁之’。如今看来,这‘铁律’是迟迟未能落下啊。”他自然知道陈太初近年来的忙碌,新政如一张巨大的网,经纬万端,牵扯了秦王绝大部分精力。但眼前这份带着血腥气的奏报,让他意识到,有些事情,拖不得了。
“宣秦王……罢了,明日就是二十六,按例要封印。年后再说吧。传朕口谕给开封府,全力救治伤者,妥善安置受损民户,严查事故缘由,涉案奸商从重惩处!并令其在年前拟个临时的火药坊管理条陈上来,务必先刹住这股歪风!”
宫中的旨意传出时,陈太初也刚刚得知了爆炸的消息。他正在秦王府书房,面对着一份截然不同、却同样需要他全神应对的名单——海外领地主要首领的回京述职名录。
这并非秘密觐见,而是正式的、通过朝廷渠道上报的、等待召见的名单。这意味着,这些远在重洋之外、手握实权、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陈太初私人势力延伸的“海外封疆大吏”,将第一次公开、集体地出现在大宋朝廷的视野中,与他这个秦王“同殿为臣”。
名单上的人名与所辖之地,勾勒出一幅幅遥远的图卷:
美洲金山(大致北美西海岸):王思初(原主管王奎长子)、王进友(原主管王伦长子)。王奎、王伦,最早的拓荒者与管理者,现已因年高归国荣养。金山,以金矿闻名,是大宋海外最重要的贵金属来源地之一,经过多年经营,已不仅是矿点,更形成了颇具规模的殖民据点与贸易前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