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我傻笑一声,“大学真有意思。”
“您喜欢就好。”乌洱姆也莞尔一笑,说:“顺便一提,晚餐是您爱吃的培根土豆泥。”
“哇哦!”我叫了一声,更开心了。
到家之后,乌洱姆拉亮电灯,去厨房端菜。而我开开心心地放下书包,点上蜡烛,围上餐布坐好。说来神奇,我4岁时就是这样跟乌洱姆一起吃晚饭,现在18岁依旧如此,只是换了一个国家。乌洱姆年轻如初,所以我总是感觉时间从未流逝。
乌洱姆把餐盘摆到我面前,是培根土豆泥和水煮西兰花,还有一碗南瓜汤。没有改变的不只是乌洱姆的年龄,还有他的厨艺。习惯之后倒也问题不大,至少我的体重一直受到全班同学的羡慕。
乌洱姆围上餐布前,我注意到他的紫色领结闪闪发光。我定睛一看,领结外面套着塑料薄膜套子,油亮的表面反射着烛光。“这是什么?”我问他:“领结怎么套起来了?”
乌洱姆看了一眼,解释说:“这个?这是鄙人购物时发现的,这边可以买到这种领结套,用来保护领结不被油污污染。”
“啊?”我感到多此一举,“脏了的话摘下来不就好了?或者怕弄脏就收起来。”
“两种都不好。”乌洱姆坐下来,小心翼翼地围上餐布,“鄙人需要领结套。”
乌洱姆真是个讲究的中年男人啊...我心想,那他应该也需要皮鞋套、袖套、头套,干脆把自己罩起来算了。
此后的几天,我没有见到诗芬尼斯来蹭课。一定是那个可恶的教授语速太快,惹到她了。我每天上课都选同样的位置,满怀期待地上课——然后有些失落地下课。每次在校园里闲逛我都四处寻找穿红裙子的女生,但从未找到。
一开始向我们分享情报的男生被我问了许多次,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你对诗芬尼斯感兴趣的话,直接去商学院找她呀?”
我心虚地否认:“不,哪有的事,我只是随便问问。”
或许他是对的,我应该主动出击,但我闹不清我在紧张什么。我一直是个开朗外向的人,中学时聊得来的同学我很自然地就和他们成为朋友,不论男女。是哦,我从来不在意朋友的性别,毫不犹豫地跟他们套近乎。接近他们时我不紧张,分别之后我也不怎么悲伤。
但是诗芬尼斯不一样。坦白说,我甚至都没有真正跟她聊过天,不清楚她是什么性格。但我竟然难以抑制地想她,想见她,却不敢被任何人发现。
这种感觉很奇怪,我不知道任其发展会变成什么样。眼下我还是赶紧打住,顺其自然吧。
我收拾起课件,悻悻地背上书包。我正要转身离开时,男生突然拉住我的手臂。我回头,他转过手机屏幕,向我展示了一封社团邮件,“这个周末有联谊会,你要去吗?”
“不了,我不喜欢社交。”我说完要走。
“诗芬尼斯在那儿。”
“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