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诗芬尼斯?”我不确定地又叫了一声。母狮打了个哈欠,露出尖利的后槽牙。它甩动没有鬃毛的脑袋,似乎是嫌我太啰嗦。
“哈,我在想什么呢。”我自嘲。哪有那么多死而复生的奇迹。
“那就叫你诗芬尼斯吧。”我抚摸母狮的脖颈,手感粗糙。“诗芬尼斯,我们沿着水源向下游走,但愿我们能找到水草茂盛的地方。”
我双脚迈开步伐出发。诗芬尼斯跟在我右手边,大大的肉垫踩在地上没有一点儿声响。
我们一人一狮暴走赶路,从正午一直走到傍晚。
沙漠的白昼似乎比较长,我们徒步了很远,我感觉脚底已经痛得失去知觉。脚下的细沙变成了沙砾,仙人掌植物被骆驼刺、沙枣等取代,土地有了湿意。再走不远,地上竟然长出了青草。
“看来我们到草原边界了。”
我挨着一截枯木坐下休息。我把脚掌翻过来,看见沙土已经深深嵌进肉里,形成了泥沙“鞋底”。
诗芬尼斯在枯木树干上蹭脸和后颈,对热带蚊虫的叮咬不胜其烦。
找到草原后暂时不愁食物,我把所有沙棘果塞进嘴里。还剩下一些芦荟块,我挤出汁液喂给诗芬尼斯。
天快要黑了,我最好能在天黑之前解决晚饭和住宿问题。
草原广阔,没有丛林的影子,而夜晚是肉食动物的活动时间。我需要找到掩体过夜。我四处远望,眼球太阳落山的地方地平线突起。
我找过去,这里是岩石覆盖,鼠兔和狐獴等小动物会在此做窝。
我搜肠刮肚,在附近地上刨坑,就近利用野草和树枝做陷阱。然后我匍匐在远处等待。
但是小动物发现我远比我发现它们要容易,我等到天色更黑,明白我的时间经不起这样浪费。我得动用人类的智慧取胜。
有了,我可以用烟熏,把小动物从窝里逼出来。
而且能弄出火的话,晚上就可以吃风味烧烤,给诗芬尼斯也改善改善伙食。
我振奋起来,掰下几根干树枝,在岩石上磨尖,然后围拢一圈干草做引子,坐在巢xue旁边奋力钻木。这完全是个力气活儿,我两手搓得飞快,也看不到一点儿火星子。
诗芬尼斯悄无声息地来到我身后。
我弓着身搓木头,一边用嘴吹气。“别急,诗芬尼斯,马上给你弄肉吃。”
按理说原始人都能做到的事应该不难,我急得满头大汗,空有一身蛮力使不出。我想我可能搞错了,钻木取火需要用油脂丰富的木材,这种沙漠里的朽木行不通。
我有点沮丧,转身去看诗芬尼斯。母狮坐在地上,面前丢着一具新鲜的兔子尸体。
它望我的眼神充满怜悯。
“好强!”我肃然起敬,果然叫诗芬尼斯的都不是好惹的女人。
虽然吃不上烧烤,喝点动物的血也可以补充蛋白质和水分。我感激地抓起兔子,从诗芬尼斯咬死兔子的伤口处吮吸鲜血。
“嘟噜噜噜噜~”
岩石缝里突然响起一串铃声。诗芬尼斯一惊,背上体毛炸开,迅速退后。但我作为现代人有种写入DNA的意识,就是听到铃声先找手机。
我把手挤进岩石缝里摸索,抓住响铃的东西掏出来。
竟是一只沙漠蜥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