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卫司莲太懂,偷拍的时候反而被傅哲英偷去心跳,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了。
若问汤玛斯是谁,圈内人对他最常用的称呼就是“妖童”。
出生奢侈品设计世家,六岁会画设计稿,八岁出入社交界,对贵妇人贵公子们的衣着开展咨询活动,十四岁夺得奥丽尔设计金奖,成为该奖设立七十周年来最年轻的得主。他人生的每一天,仿佛都活在璀璨无比的聚光灯下,衣着光鲜而夸张,经常戴一副超大黑墨镜,染头白发,嘴唇抹得鲜红,雌雄莫辨。
他说话声音是轻柔的,语言是刻薄的,眼尾泛红上挑,看不出年纪,他的容貌非常锐利,像保养得很好的五十岁,又像过于早熟的二十岁。
他在archery创意总监的就任仪式上做了一场任性的行为艺术,他撕毁了自己的身份证明,登报宣称他自己不属于人类,不受世间法的约束,由此表达时尚和创意没有边际。
每个和时尚挨点边的人都想蹭上他的镜头、他的红毯、他的秀场。他就和所有人们刻板印象中的时尚魔头一样挑剔,挑剔到无以复加。
何常谷在国内以衣着前卫闻名,早些年也想蹭上海外高奢的大秀,彼时何常谷倾尽团队之力,砸上最好的护肤品、医美、妆容、珠宝、首饰、衣服,那时他的出片是让粉丝们疯狂转发的程度,挤到大秀的前排,却发现前排的座椅上已经挤了不知多少位国内外一二线艺人。
他们都拼尽了浑身解数打扮自己,前卫新潮的,珠光宝气的,赛博朋克的,极繁主义的,什么都有,宛如一场大型化妆舞会现场,有的有邀请函,有的没有,强行蹭秀。
最后何常谷有幸和汤玛斯合了个影,他坐在汤玛斯旁边,排排坐看秀,然后他的团队给他照了几张,发回国内,粉丝们很高兴,盛赞何常谷是时尚界的宠儿。
汤玛斯欣赏他认真装扮的态度,邀请他和其他许多艺人参加自己举办的酒会。在那里,纸醉金迷,本来是何常谷最熟悉的战场,直到他看见有的来宾在纸上吸着什么,举止癫狂,这才猛然警醒,他是在海外。
然后连夜跑回了国。
彼时傅哲英忙于拍戏、拍广告、巡回宣发,经纪人的目标就是榨干他的价值,他几乎没有时间飞去海外,理由是飞行时间过于漫长,有这个时间,他还能多参加几场活动。
archery,时尚界最璀璨的一颗宝珠,汤玛斯坐在创意总监的位置上,自信灵感永不缺乏。然而,没有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这个天才妖童,在就任的第七年,某天早上,他从自家宽大又洁白的床上醒来,突然发现自己脑袋空茫一片,干净得就像他宽大又洁白的床。
也许是曾经长期充盈的灵感让他太自信了,他从没有尝过挫败的滋味,老天爷要给他补这一课。
的确,灵感不是随时都能驾到的东西,他从前蒙受眷顾那么些年,终于知道了寻常设计师们每天面对的是什么世界。
空荡的稿纸,想不出创意,随手画出的线条像垃圾,没有要倾诉的灵感,没有值得表达的理念,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么b,那么陈旧,他突然发现流行的所有元素不过是拼拼凑凑,或者是古董还魂,难道就没有什么更、更炸裂的东西吗?
谁来都好,变成一个炸弹,把他的灵魂炸成碎片吧!
汤玛斯甚至把手伸向了圈内人偶尔会用的那种擦边药剂,可仍旧徒劳无功,他的身形还变得消瘦,他逐渐需要更宽大、更夸张的衣着。最后他被推向癫狂悬崖的边缘,发誓如果一个月内再找不到灵感,就饮弹自尽。
他周游世界各地,去各处采风,但这些风景,难道他以前没有看过吗?他全部都见过,见过了之后甚至不免狂妄地觉得——啊,造物主也不过如此吧。
落地到机场,汤玛斯坐在行李箱上,没有助理,只有他一人,在漆黑的深夜等待黎明。
没有创意和灵感的人生,索然无味。他坚信他生来就是为了传播创意,引领创意,若是命运叫他不能完成他的使命,他就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