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哲英淡漠地微笑:“自愿献祭自己的健康与心智,成为被不知什么时候才会降临在你身上的创意的奴仆?这是您理解的自由?”
汤玛斯:……?
是他没有听过的哲学!他直觉这一定是新灵感的来源!
“虽然我没办法理解,但是你说得好像很有道理。那么,可否请您亲善地同我解释一下,在您理解下的自由,又是什么?”汤玛斯飞快地掏出小本子和笔,准备记录下傅哲英说下的字句。
傅哲英摇摇头。
“每个人所理解的自由都不一样,我无意于把我的自由强加于你,因此,我有创意的时候,对你锦上添花,没有创意的时候,你仍旧逍遥快乐,这是自由。”
说罢,汤玛斯还在呆立的时候,傅哲英就走了。走出十来米远的时候,汤玛斯狂奔过来跟着他,邀请他参加自己的拍摄,傅哲英一直没有同意。
隔了一整天,汤玛斯的助理在傅哲英酒店房间对门发现了失联的汤玛斯,把他揪起来,他说如果请不到傅去拍摄,他是不会走的。
助理莉莉丝拖走了汤玛斯,并且诚挚邀请傅哲英。
傅哲英在软磨硬泡下,答应去拍摄。汤玛斯答应他,拍摄主题可以由他来定。
这对于整个archery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
暴君汤玛斯第一次把创意的权柄拱手让人。
傅哲英眼神飘渺,不知怎的,想起往事:
“奥菲莉娅。”
曾经,鲜花铺就的小船上躺着两个人,懒洋洋地晒太阳。
如今只剩一个人在异国心碎。
不过,他愿意松开手掌,让自己和卫司莲的心,都有充分的自由。
倘若他的心并不自由,至少卫司莲的心,可以有一份自由。
“噢!上天!虽然是很oldfashion的提议,我绝对不会把这么老套的主题名写在图片上,哦,莎翁、你要知道,莎翁的创意已经落后于这个时代了。但是你、你的提议!真的很适合你!”汤玛斯夸张地捧脸尖叫起来,他的脸部犹如一块惊悚的面团,“不过你真的不考虑一下牵着我的手与我拍双人封,或者和我在酒会上共舞一曲,再不济赏吻一枚?”
傅哲英:……
莉莉丝从没见过这样的汤玛斯,围着一个人大呼小叫(通常他只会围着穿着光鲜的立体人台大呼小叫),而那个人对汤玛斯面露无语之色,甚至有些冷漠。
组图传回国内,热搜上全是傅哲英。
卫司莲把那套组图来来回回看,他承认那是帅的,可他觉得明明自己眼中的傅哲英才是最最最帅的!
别人摄像头下的全都!没有拍出傅哲英最帅的样子!
眼看着大家把那套图捧得越来越高,众多傅粉热烈赞美汤玛斯,说汤玛斯先生菩萨下凡,把傅哥的美好完全拍出来了——对此,卫司莲只想大声说,不可能!
傅哲英的美好是摄像头拍不尽的!
他愤而拿起画笔,准备画出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傅老师的瞬间之一,这一画,一天就过去了,他靠嚼干面包和吞清水混过了三餐,白昼不知不觉变成黑夜,黑夜变成白昼,而他还在对画作修修补补。
他就要让所有人看见,傅老师的美学潜力,远不是汤玛斯的镜头所能描述!
他画的是那天下午,阳光灿烂,傅老师躺在花船上,百花争妍,向他伸出手,眼里全是暖意。
画了一张还不够,他还要画傅老师被扑落下水,狼狈地站起来,头发衣服全湿,可是身上的每一滴水珠比钻石还要闪烁。他的眼瞳在背光之处,就是宇宙间最深邃的黑曜石。
不知过了多久,他把两张画作上传到了画家的小号上。
配字:“他不是奥菲莉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