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枭知道,百里云天是个什么样的男人,他现在越是快乐,那他背后的生活就越是阴暗。百里云天,最擅长伪装自己,把自己伪装的极其快乐。
其实,他就是个很可悲的男人。
从小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父亲把他当成机器异样训练成大。这就是百里家族,百里家族的继承人就是这么长大的,这是千百年来无法改变的事情。
只有残酷的训练,才能培养出人才,把他们一个个都打造成比机器人更加厉害的角色。因为……百里家的人几乎经常遭到别人的追杀,古时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只有练就了一身的本领,才能活下来!
“云天,其实你不需要强颜欢笑的。你的痛苦,我都懂。”你知道吗?我比你更加痛苦,其实你所承受的那些,并不算什么,我是你的好几倍至少……
自然,后面那句话,谌枭的不会说出来的。她才不会告诉百里云天,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是有多么痛苦的成长起来的。
“枭枭,我哪有强颜欢笑?有你在,我很高兴,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百里云天微笑着说道,面色淡然,根本不像是个有心事的人。
“罢了,我就知道你是不会说的。送我回家吧。”谌枭落寞的说。
百里云天看着她,心中有说不出的口。
不错,他从小的确受了很多苦,背上也有很多伤,可因为皮肤天生白皙,所以能够掩盖许多。百里云天是不希望谌枭为他担心,才会说谎骗谌枭自己很好。其实,他何尝不知道,谌枭早已知晓了百里家的规矩。
百里家族的人,一个个身上都带着疤痕,昨夜,谌枭的手放在百里云天背上的时候,她就感受出来了。那么明显,她又怎会分辨不出来呢?百里云天,未免太小瞧她了。
枭枭,抱歉,我不希望你为我担心。你自己所承受的压力,绝对不亚于我吧?你父亲谌正训练你的方式,自然不会比我的父亲差吧。我们都是大家族出来的,自然能够了解彼此所承受的痛苦。
这些话,压在心里就是了,不需要表达出来。我只要记住,你知道我的痛苦,并且你是心疼我的,你是爱我的,就足够了。能有你在我的身边,我觉得什么苦都是幸福的,那些都是我爱你的见证……
百里云天爱谌枭,已经到了痴迷的境界。他贪恋着谌枭给予他的爱,他所爱的人也爱他,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了。
只要谌枭能够陪伴在他的身旁,那那些苦楚又算得了什么?只要心爱的人能够一辈子在自己的身边,那多么辛苦、多么劳累都是值得的。
哪怕是,叫他显出自己的生命。百里云天照样会义不容辞,只要是为了谌枭……
这爱的是有多深?不用说也知道。
百里云天与谌枭,这一对天作之合,生来就饱受痛苦的两人,能够相知相守,就已经很好了。他们深爱着彼此,哪怕是山崩地裂,也不能分开他们。
“枭枭,你是要回谌家吗?”既然要回谌枭,那为什么不叫那个柜台小姐直接把衣服送到谌家的别墅去呢?
谌枭似乎一眼就看穿了百里云天的心思。
“谌家是有多隐蔽,我可不会告诉外人的。百里云天,你开车送我回去。”这么一句话,就代表了百里云天并不是谌家的外人。
她谌家,还是很欢迎百里云天的,只要百里云天不惹谌正生气就是了。其他的真的不是很重要,谌正并没有否决百里云天。
“好!”百里云天很高兴,他终于得到谌枭的承认了。
……
车,一路开着。
幸好有足够的油,不然早就在路上用完了。
谌家还真是够隐蔽的,住的地方是一大片绿荫,旁边虽然有几个保安守着,可更像是守护公园的保安啊。根本就不会有人联想到,眼里谌氏集团的府邸,就在这么不起眼的丛林后面。
果然够隐蔽的!
为什么百里家就没有想到过这么好的主意呢?百里家是坐落在大山脚下的,虽然地处一片极其富饶的地方。可是……还是无法摆脱狗仔队的跟踪。
对于那群狗仔队,百里云天实在是受够了!
他在考虑是不是要换一个地方当作家呢?那片山林,的确不错,可却缺少了一些什么。不如谌家的宅子看上去那么赏心悦目。
百里云天就来了一次,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虽然是谌枭的家,可百里云天却觉得比自己家更加亲切,极其想要进去住一晚。只是……他怕谌枭拒绝,更怕受到谌正那种可怕的眼神,他受不起!
未来的老丈人,也不是什么好招惹的角色。能够支撑起整个谌氏集团,谌正也绝非善类,他必然也承受过无数的痛苦与打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