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灯光正好,朦胧泛着白光,街道两边的酒楼或者餐馆里,传出一阵又一阵的笑闹声,一点也不比N市的夜晚差,只是它安静得早一点,N市的这种繁华会持续到第二天天亮。
街道上不时走过一两个人,从乐残月身边挟风而行,虽是深秋,却也感觉不到一丝凉意,或许是酒意正浓的原因吧,她感念自己到了这民风纯朴的地方,也感念遇到了这一群纯朴的人,这或许是她人生中最值得回味的时光,与亲情相似,与爱情无关。
想到这里,她立在原地,仰起头,看向了东方的天空,心里有那么一丝思绪飘得很远:那个在S市的人,可否如我一样,也在闲暇之余,把思念留给了曾经的我们?
一闭眼,恍惚过去了一千年,再回首,原来清晰的脸却渐渐模糊,难道说,这就是书里所说的忘却?
正无尽失落的瞬间,一个身影迎面而来,在夜色的牵引下,显得更长更凌厉,还带有那么一丝丝熟悉的味道……
乐残月习惯性的向右边侧了侧身子,想避让开去,却不料那人却站在了她面前,似乎是在意料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残月?真的是你?”
闽展杰的声音还是那么充满了磁性,就像那次联谊会上的主持时一样,不看长相,就凭声音,让无数的学妹争着要他的联系方式。
他的出现,对于乐残月来说是完全的意外:“你怎么?我是回N市了吗?”
闽展杰伸出手,一米八几的个子,平伸手臂,刚好把手放在她的头顶,然后轻轻的揉了揉:“傻瓜,我们都在W县。”
乐残月咂了咂舌头,躲过了他自然而然的亲热,退了一步,看着他:“来W县出差?”
闽展杰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指着前面的房子,说:“残月,前面那间房子是一间茶室,咱们进去坐着谈吧。”
她没再反驳,“嗯”了一下,很乖巧的跟在他身后,走进了茶室。
他要了两杯菊花茶,还特意交待茶童不要放冰糖。
她看着他:“还记得我不加糖呀?”
“你们女孩子不是怕长胖嘛,所以不加糖呀。”他很随性的回答,假装自己不是专门记得这个的。
可是他却不知道,乐残月不加糖的真正原因,其实是因为初中高中那些年,自己时常患低血糖,阙晓风包里便随时备着,就怕哪个瞬间她晕倒了,吃一颗糖就可以缓解。到了大学,生出许多的故事,她便有意地加强体育锻炼,减少低血糖的发生,与阙晓风无交集之后,她也就再不吃糖了。
人生最怕他乡遇故知,乐残月知道闽展杰是派往这边交流的,也没往深处想,因为她从来就不知道他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他不说,她更不会问。
两个人聊着到W县后彼此的生活和工作,一直到月上柳梢头方才离开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