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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关祺给的钱,鹏偷渡回了国,当他千辛万苦逃回拳馆,把这次生意得的钱如数交给馆主,他以为他完成了任务,他会得到嘉奖。
没。完全没有。
馆主喋喋不休骂着他惹麻烦上身,还把他的通缉令怼到他的脸上。这就算了,他已经习惯被打骂。但是馆主说要赶他走,他急了,他跪下求馆主不要赶他走。
这里弱肉强食,这里非打即骂,这里肮脏污浊,可是——这是他的家。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他已然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是他的归依。
狼是群居动物。
然而他还是被赶走了。即用即丢的好用工具,应有尽有,不差他一个。
鹏浑浑噩噩走在街上,哪怕有通缉令,在这个混乱地方也不会又正义之士来逮捕他,但是他此刻想,要是真的来人抓走他那也还不错。
他孤身一人,失魂落魄。
走了不知道多久,他饿了。才想起他还有食物,是口袋里的糖果。
他舍不得吃一直留着,从香港到柬埔寨。
现在再舍不得也要吃掉了。
他拿起一颗,脏兮兮的手衬得荧光糖果更加靓丽,他顿了顿,走到河边,仔细洗干净了手,这才继续拿起糖果,剥开,吃掉。
很甜,真的很甜。他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的东西,所以,这仿佛就是他一辈子所能吃到的甜一样,让他着迷。
他剥开一颗又一颗的糖果,吃到麻木仍固执觉得美味,直到吃空。
口袋还留有几张小额钞票,那不是生意所得,而是关祺给他的剩下的钱,他本该交上去的。
听说,那边杀人是要偿命的。
无所谓,死也没关系,他已经没有家了,也没有同伴,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再见她一面。
夜有风,吹散一地的糖纸在河滩上,荧光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