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说我是好孩子。
除了有那么一点叛逆,有那么一点喜欢不遵守纪律,有那么一点不爱学习以外。我是典型的好孩子。
我爱祖国爱社会爱家庭爱同学爱老师爱我家隔壁的一只蟾蜍还爱我自己。
你说我这么一个三好儿童就这样无端端穿了过来我容易么我。
——穿越过来第一个星期的心声
具现化系。
如果没有特殊能力附加在武器里,基本同等于格斗。
而我现在挥舞着一把大剑,就同等于在耍剑道。
……我靠,还无间道咧。
我们对峙了很久。
我明显打不倒他,他也明显打不倒我,可是双方就是一直在折腾。放出系的能力,如果忽略那无形态的念力,基本就是隔空攻击。
眼前这位先生虽然并不属于强悍的类型,但也不弱。
他最常用的招式是念刃。一道白光以刀刃的形态横空劈来,在灼月上附上念便能拦截住。还有一招跟风车拳——就是芬克斯的绝招——蛮像的,不过威力看上去弱得多,在空中转了好几圈都像在摆POSS,这时候只要冲上去大刀挥舞砍下去就足以令他使不出这个蹩脚的招式。
可是我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虽然说灼月不重,但也绝非可以连续挥剑大半个小时的。
气喘,心跳。
真是丢脸。
——奶奶的破具现化系!我哪里神经质了?
嗯?
哪·里·神·经·质·了?
我突然觉得我自己爆SEED了。
有些摇晃着躲开攻击,但还是被念刃擦肩而过,踉跄几步,用力在地板上蹬了一下,念力加持威力特猛,瞬间冲到他身边,一脚踹飞他。
不知道是重力大还是用力过猛什么的,我们两只最后的结局竟然是双双扑倒在场外。
囧。
裁判看我们的眼神那个猥琐。
眼底写满了“就知道你们两丫有□”。
最后判定我赢了,原因是他比我的跌落时间快了两秒钟。
其实都到这种地步了,谁赢也无所谓了,不过一想到他临开打前说的那句“我赢了就和我约会”的话,我就觉得我真幸运……
即使过程是倒霉的。
回去后,我边泡在浴缸里,姿势舒适,头脑放松。
我损失了,我的手机被砸坏了……说到底我为什么会把它随身袋进口袋里呢?又要买手机……真麻烦……不过,幸好就此可以拜托芬克斯先生给我带来的无形的压力。
而这场比赛我也反省出两点不足。
一,我没有有用的招式和能力。
二,我战斗时的姿势不怎么美观。
我为什么还是那么弱呢?想来想去,最后觉得第二点可能就是主要原因。
这段时间我又开始了擂台赛,突然觉得这种模式像是回到了刚穿过来的那段日子。唯一不同的就是,我在飞坦抢来的那房子里住得并不是很愉快。
床很硬,枕头睡得也不舒服。
如果是在以前,我可能还会抱怨没有空调。不过学会念之后,慢慢地,对寒冷和炎热都比较适应,不会有太多不良反应。
没办法只好出门去买家具,看着送货公司用大卡车拖着一件件货物运进我住的地方时,我再次困窘了。
……我还不如找一间家具齐全又在市区地段的高级公寓住下。
至于那天那个流氓,我却是没有再碰到面了,不知道他是人间蒸发还是怎么着。
我觉得现在的生活貌似也挺平静的。
偶尔去打打擂台赛赚赚零花,在房间里玩玩游戏,练习[念],接几个蜘蛛的骚扰电话……虽然貌似都是有“正事”才打电话过来。
例如去抢劫小型宝石展览会,或者抽起风来去参加什么爱心活动——这里的抽风完全是指团长,其他成员要不是团长下命令才不会无聊到去做慈善活动呢。
据说飞坦和芬克斯大闹了一场。
——这是我看电视看到的。
当时别人在举办婚礼,他们突然出现砸场。
这事其实我好奇了蛮久,后来才知道原来结婚的新娘就是那天我在餐厅见到过的和芬克斯一起的女人。
于是我又私自YY了好一顿。
每天都在回忆以前看《猎人》时记住的那些关于念力的细节。特别是在贪婪大陆比斯姬教导小杰和奇牙的那段。
想起来了就学着做,功效倒也来得挺快。擂台战时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进步。
输过几场,后来连赢十场终于有机会更进一步。
带路的又是那个老头子,只见他看我的表情那个叫一意味深长。
“……伯伯,你的眼神很诡异。”我终于忍不住控诉道。
他先是一愣,随后哈哈大笑起来:“小妹妹你很强啊,我是没想到你能通关到这个地步。”
“通关?”我比较迷惑。
“对的,”他解释道,“之前的比赛比较普通,都是按照以往的规则,赢可以拿钱。而之后的比赛就比较特殊。能混战坚持到最后的十个人留下来。”
混战?
十个人?
见我迷惑,他再次笑笑:“怎么样啊,小妹妹,有没有考虑好要参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