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克恨透了家里的管教,他是一个法国人,却偏偏生了游牧人的心,一天到晚就想到出去看一看,闯一闯。十五岁的男孩正是最叛逆的时候,为了要出去闯荡的事情和家里闹了个天翻地覆,母亲的眼泪和父亲的咆哮让他匆匆收拾了几样东西就跑出去要闯天地。可就那一次,他就尝尽了苦楚。
生,很容易,活,也很容易。生活,真TMD不容易!
通常贵族子弟在武力方面不错,IQ方面不错,情商方面也不错。唯独和身份平民的人打交道,不知道哪个方面出了岔子,那方面就是一个未知数!
弗莱克自持虽然不是天才也绝不是二愣子,可等他回过神来,身上的钱的确是被人给骗光了。只有那个木质的牌子被扔在了身上,那是他家的门牌,是一种类似于通行证的存在,他们不知道也无法使用。他孤身一人踏进英国的土地,第一天就被骗光了所有的钱。要不是卖苦力的长工收留了他,弗莱克今天绝对要露宿街头。
弗莱克不是那种遇到挫折就后退的人,所以他把身上的衣服变卖,大少爷第一次穿上了最劣质的衣服,跟着长工一起抗起了包。第二天晚上九点,大少爷双肩红肿,不得动弹,换来了一碗飘着菜叶子的清汤水和一块黑面包,以及两个英镑。
一个月下来,大少爷终于明白天地不是那么好闯的,名声不是那么好赚得。他睡在木板上开始想念家里的羊毛毯和鹅毛大床,喝着清汤嚼着黑面包想念白酒法国田螺和鹅肝酱煎鲜贝,穿着劣质不保暖的衣服想念那些做工精美保暖的大鼈。
什么叫悔不当初?这就叫悔不当初!弗莱克就算看见修纳家的人寻来也第一时间躲起来,他没脸去见父母。
他曾今想过加入一些地下组织慢慢打拼,可英国在这一方面管理的相当严厉,就算是地下组织,你也要拿出你的身份证明。女王的看门狗凡多姆海吾,以及凡多姆海吾名下血腥刽子手D子爵,以不可反抗的力量统治着英国黑手党世界。
十岁的孩子,穿着深蓝色的西装,手里握着贵族的手杖,傲据的走进了中国毒枭的船。
弗莱克就是那个时候对这个人深深着迷的。
一个用自己生命谱写奇迹的孩子,在风暴中无畏无惧前进,只为守护与震慑的力量来保护来之不易的家人。
天知道弗莱克有多羡慕L子爵和华米尔孤儿院的负责人。
哪怕是妄想,我是否可以期待一下冷血的D伯爵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恋爱”?
哪怕是妄想,我是否可以期待一下高傲的D伯爵永远不会去理解“爱情”这种东西?
哪怕是妄想,我是否可以坏心的想一下还是孩子的D伯爵是不知道男女之爱到底是什么的小白?
可妄想终究是妄想,被D伯爵发现的时候很落魄,弗莱克看见了伯爵看见他家木牌的表情,也知道伯爵一路派人保护他回家是出于什么目的。他不是傻子,弗莱克知道伯爵只是给他老爸一个人情,然后顺利打进法国的红酒市场。那段时间他们会常常在一起踏遍法国的土地,品尝百年的纯正佳酿,骑马在原野上驰骋。然后就没有了,他D·Diddlerpse不属于法国,也不会去喜欢一个作为人情送回去的继承人。
不甘心,真的好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