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郭亮,今年35岁,做五金生意,算不上土豪,充其量也就是个小地主。
2006年冬天,我和老婆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记不清具体是那天那日了,只记得那天大雪纷飞北风呼啸,还记得我把那本暗紫色的离婚证撕得粉碎甩向空中,白茫茫的雪地里,散落的碎片就像一滴滴鲜红的血迹,刺得眼好痛。
有人说爱一个人多久你就需要用多久去忘记他(她),此刻我想说这简直就是一句屁话。我用了三年时间去爱一个大我五岁的女人,截至到今天都他妈的七年零三十一天了,我依然无法忘记她。
她叫秋云,一个温柔似水圆润如玉的女人。认识她时已是别人之妻,且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就在我徘徊在道德与丑恶的交叉路口痛苦迷茫之际,一天晚上,她突然把一张离婚证展现在了我的面前。可是,就在我们结婚后女儿刚满两周岁的那年腊月里,她却又重新回到了老公和儿子身边。因为,那个男人曾经自杀了两次。就这样,一切都结束了。
那一年的冬天,是我迄今为止感到最冷的一个冬季。
今天就是她的生日,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叮嘱女儿打个电话祝她生日快乐。但,今年没有。一大早,我就被丽丽的那条短信搅得心烦气躁,“亮哥,我怀孕了。”操,都什么时代了,还跟我玩这种低级的游戏,不就是缺钱了吗?一个电话打过去:“三千够吧?”我冷冷的问。
“哥,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想跟我结婚?丽丽,我再跟你说一遍,能玩就玩,不能玩就滚蛋,少他妈的跟我来这一套。”
“哥,我真的怀孕了,我不是想跟你要钱,我。。。。”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哭腔。
“说,在哪?”
“厂宿舍里。”
“等我。”
扣掉电话,拿起车钥匙,甩门而去。
五千元,五十张红红的人民币,被我用手像展扑克牌一样抹成一个半圆,摊在丽丽的床上。我努力掩饰着内心的愤怒,脸上挤出些许笑意,轻声说:“对不起,刚才我不该发火,请原谅。”
“哥,我不要,你误解我了。”丽丽赶紧用手把钱归拢起来。
我起身离开,打开门,半转过身子,一字一句的说:”丽丽,从此咱俩形同陌路,保重。“
刚下楼,电话响了,丁丁的。“大叔,在哪儿?有人想你了。”
“告诉那人,我不想她。”一屁股蹲进车里,眉头皱成两个疙瘩。
“讨厌,白眼狼。”
“说,什么事?烦着呢。”
“干嘛?冷冰冰的,讨厌!”
“说,什么事?”
“呃。。。。今晚我想请你吃饭,不许拒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