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饮食粗犷无比,这帮骑士很快带着猎物回转,只简单的用削尖的树枝把去了毛的野鸡野兔穿起,里外抹了层盐,烤的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有人伸手抓下来,大口的吃了起来。
苏赫想是被叶倾那一通井水泉水雪水刺激,亲手选了只肥瘦适宜的兔子来烘烤,隔上一会,就翻转一下,这帮人当中,倒属他烤的最好,那只兔子被烤的金黄焦酥,泛着油光,分外诱人。
苏赫用刀子切下两条兔腿,又寻了干净的阔叶子包起,捧到了叶倾面前,也不说话,只用眼睛固执的看着她。
叶倾轻叹一声,这蛮子,倒是也不错,若是没有叶家的负担,远嫁草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离那死不要脸的是足够远了。
只是她有心刺激苏赫,却是只取了一只兔腿,咬了一口就丢到了一旁,专注的看着面前的篝火,轻声道:“我家中也做这种烤炙来吃,只是兔子身上必然要用蜂蜜涂满,又刷上特制酱料,做出来的味道才足够好。”
苏赫一把抓起叶倾咬了一口的兔子腿,恶狠狠的咬下一大口,含糊不清的道:“我苏赫,不但是草原之王,还会征服你们大梁,到时候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苏曼哑然失笑,她偏过头,看着身边这个蛮人王子,只觉得这厮此时看来,竟然也颇为可爱,她轻笑道:“想吃烤兔子,何必征服整个大梁,只要把我家的厨子抓过来,不就成了”
苏赫一愣,面前的少女偏着头,篝火映照的她脸颊泛红,带着浅浅的笑意,如同冬日枝头第一朵盛开的梅花,明明不是多美丽的女子,偏偏令人惊艳。
苏赫又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兔肉,雄心勃勃的叫道:“好,下次就把你们家厨子抓过来,嗯,不光是你们家厨子,皇宫里给皇帝老儿做饭的厨子,也统统抓过来”
叶倾忍不住抚掌而笑:“好好,有志气,此法甚妙,就这么干了”
不远处,苏赫的几个下属鬼鬼祟祟的凑到了一起,看着篝火旁的那一对年轻男女,一个个眼中露出了暧昧的神色:
“头真是傻了,你看那火堆都快灭了,他也不知道添柴。”
“这算什么,你们没看到王子连这女人吃剩下的食物都吃了”
一帮人心照不宣的笑了起来。
篝火挪开,苏赫把自己的披风解下,往地上一铺,一个简单的铺盖就做成了,叶倾老老实实的躺了进去,她永远不会跟自己过不去。
紧接着,一具火热的年轻男子的身体就从后面贴了上来,叶倾闭着眼,轻声道:“我们大梁是礼仪之邦,未婚男女,在成亲之前,是不可以相互触碰的。”
顿了下,她的声音越发轻盈:“你说,我发上的金钗能有多利会不会一下刺穿我的喉咙”
下一刻,那年轻男子的身体自发的向后挪了去,感受到热源远离,叶倾心中哀鸣一声,只用双手揽住了肩膀聊以取暖。
转眼十天过去,只要再如此行进五日,就可以脱离大梁边境,进入北部草原地区。
苏赫等人也渐渐放松了警惕,一个个的眼神望着北方越发热切。
眼见没有追兵的半点痕迹,叶倾又日渐憔悴,苏赫便令众人放慢了行程,他的新娘,进入他的部落时,必然是要光鲜亮丽,让众人一览大梁太子妃的风采的。
叶倾坐在篝火旁,接过苏赫递过来的干粮,只吃了一口,就吃不下去了,这些天,每日里除了打猎来的猎物,就是自带的干粮,一口青菜都没有吃过,她真心快到极限了。
不过,瞥了一眼旁边一脸担心的苏赫,她的目的,也快到了。
叶倾把手伸出去,在篝火上烤着,轻声道:“苏赫,这些天你也看到了,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人,我们的生活,是不一样的。”
这十日来,叶倾有空就潜移默化的给苏赫展示自己的生活,那种奢华的,对于富贵的猜想永远只限于喝一碗豆浆倒一碗豆浆的升斗小民无法理解的,真正的贵族生活。
这一次,终于成功的让苏赫闭上了嘴巴。
按照叶倾的描述,除非征服大梁,不然他永远无法让身边的女子,过上和以前一样养尊处优的生活。
第128章以堂堂正正之势,碾
北方苍州的胭脂米,南方湖州的山核桃,西北漠州的红枣和葡萄,东南海州的凤梨和椰枣叶倾平日里吃的用的,遍布整个大梁,全部都是各地最好的出产。
征服大梁除非他先统一了草原,而暂时,苏赫自知,他的部落虽然强大,却也仅仅是草原之上最强的部落之一,还远远达不到震慑诸部的地步。
故而,苏赫沉默了。
叶倾瞥了眼苏赫,知道自己一路来的潜移默化已经收到了效果,现在,她准备进行最后一步。
叶倾轻笑着开了口:“苏赫,你把我擒回去,也不过是多了一只金丝雀,关在笼子里,也许还会因为水土不服而死掉”
苏赫咬牙瞪了过来,显然那个死字刺激到了他的神经,眼前的少女连日来,一日比一日憔悴,已经让他惊心不已,这个死字,让他宛如惊弓之鸟,真是再受不得一点打击。
叶倾恍若未觉,成败只在此一举,她酝酿这么多,只为了这最后的一锤定音,“哪怕我能活下去,你为了让我生活的锦衣玉食,也会让你的族人们不忿,令你失去头领的威严”
苏赫沉默了,这个女子,实在是聪敏,每一句都让他无法反驳,如果说,叶倾在大梁的花销,已经堪称奢华,若是想要她在草原也维持同样的生活,甚至说,降低数个档次,那苏赫需要付出,也可称为天价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大梁最次的茶砖,估计也只有驿路两旁卖大碗茶的才会用,一块茶砖,撑死了三四十文钱。
但是这样一块茶砖,运送到了草原,却至少可以换取十只成熟的羔羊,又或者一匹正当壮年的骏马,相差足足百倍的价格。
哪怕把叶倾的生活保持在最低水准,苏赫的部落也会背负上沉重的负担。
苏赫瞥了叶倾,看着她明显消瘦的脸颊,心中一阵刺痛,偏偏这一位,又是货真价实的金丝雀,一点苦头都吃不得
叶倾注意到苏赫阴沉的脸色,心中暗笑,其实这一路以来的憔悴,她是有意为之。
她平日里的生活的确如她所言,吃的用的,穿的戴的,确实是大梁顶级出产,但是她本人,却绝非吃不了苦的。
最鲜明的例子,就是当初成为皇后以后,身体发福,失了梁平帝欢心的时候,为了减肥,什么苦头没吃过,她曾经一天三顿都是清水煮苦瓜,那东西,她是一边把苦胆都吐出来一边逼着自己吞下去的。
那种苦都能吃,粗茶淡饭,也就不算什么了。
叶倾却不得不这么讲,不得不这么做,如果她的家人不是身处梁京,如果她不是大梁太子妃,那跟着这蛮子去草原见识一下也未尝不可,但是现在,她没得选择,她必须回去
回到大梁,等着姓高的来迎娶她
叶家一家老小的性命,都系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一切如叶倾所愿,苏赫开始思考起把这位高门贵女带回草原的后果,这位骁勇善战的蛮人王子彻底陷入了两难之中。
叶倾轻叹一声,声音温和的开了口:“我知道,草原上的人生活很苦,丰美的草原就那么几块,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