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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近战,不肉搏。
骑兵们手里的神机弩端得极稳。瞄准前面黑压压的人群,扣动扳机,接着把弩机踩在脚蹬里,双手猛地一拉,“咔哒”一声轻响,弩箭入槽,再扣扳机。
这一套动作,神机弩营的兄弟们早就练成了肌肉记忆,机械的撞击声连成一片。
一百步这个距离,对草原人的角弓来说是个死穴。黑夜里根本没法瞄准,甚至连大虞骑兵的影子都看不到。
但对神机弩来说,一百步正好是破甲箭能轻易贯穿两层皮甲的最佳射程。
北狄溃兵完全成了一群活靶子。
没人组织防御,没人停下来结阵。每个人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跑得比自己人快就行。
前面的步卒跑不动了,后边的骑兵直接纵马踩过去。一名北狄步卒跑丢了鞋子,脚底被石块划得鲜血淋漓,他刚想弯腰去捡,身后一匹受惊的战马直接撞上了他的后背。
战马的胸骨碎裂,马背上的骑兵被狠狠抛飞出去,重重砸在前面十几个人的身上。底下的人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瞬间被随后涌上来的马蹄踩成了肉泥。
惨叫声、咒骂声、马蹄踩碎骨头的声音,汇聚成一片令人头皮发麻的潮水。
呼延烈回头看了一眼,双眼充血,连呼吸都带着浓重的血腥味。
他借着微弱的火光,终于看清了追兵的规模。
队伍拉得不长,马蹄声虽然密集,但绝对不超过五千人!
八万大军,被一万步兵推平了大营,现在又被区区几千骑兵像赶羊一样追着放血!
耻辱感瞬间压过了理智。
“停下!都给我停下!”呼延烈怒吼出声,手里的厚背长刀连砍几个只顾逃跑的千夫长。
几颗人头滚落在地,周围的溃兵终于稍微清醒了一点。
呼延烈硬生生从混乱中截停了两千名还算完整的王庭精锐。
“清风寨的软蛋不敢跟我们近战!”呼延烈把长刀高高举起,刀锋指着后方的黑暗,“草原的勇士们,随我杀回去!碾碎他们!”
两千精锐被激起了残存的血性,跟着呼延烈调转马头,嗷嗷叫着冲向清风寨的骑兵。
澹台明羽看着对面冲过来的骑兵,舔了舔嘴唇,手里的花纹钢破甲枪已经被他捏得发烫。他骨子里的好战血液在疯狂翻涌,双腿下意识就要夹马腹迎上去杀个痛快。
吴刚眼疾手快,一把攥住了他的缰绳,力道极大,直接把澹台明羽的战马拽得偏了偏头。
“你忘了大当家和先生的军令了?”吴刚瞪了他一眼,“敌进我退!”
吴刚高高举起右手,猛地向后一挥。
“撤!”
四千轻骑动作整齐划一,没有半点犹豫,齐刷刷调转马头,直接往后撤。
速度控制得极其讲究,就比北狄人快那么一线,始终保持在八十到一百步的安全距离。
一边撤退,后排的骑兵一边扭过身子,端起神机弩,对着后方就是一通连射。回马枪的战术被他们玩到了极致。
呼延烈带着人追了两里地。
连人家一根马尾巴都没摸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