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家长子穿锦袍而来,语气笃定:“此人素来凶悍,屡次抗租。前夜持刀潜入,行凶后逃走,被我们当场擒获。”
判官中年岁最长者起身,姓陈,原是江南女吏。
她先问:“伤口在右颈,凶手应在其左侧动手。当时死者独坐灯下看书,门窗紧闭。你说他是从何处闯入?”
“翻窗。”
“窗户高七尺,外无踏脚处。他如何翻?”
“……爬树。”
“昨夜大雨,树干湿滑,穿布鞋能爬上去?”
对方语塞。
她又调出血衣:“这件衣服,说是从他床下搜出。可血迹集中在前襟,背后干净。若真行凶,搏斗间怎会只溅前面?且血未浸透里层,像是事后涂抹。”
堂下开始骚动。
第三条,她看向那名“目击仆妇”:“你说看见他在屋内挥刀,可你站的位置,在走廊拐角,中间隔着屏风和门框,视线被遮,如何看清?”
妇人脸色微变:“我……我就是看见了。”
“死者喉管已断,不可能发声。可你的口供写着,他倒地时还喊了三声‘饶命’。一个死人,怎么喊?”
妇人嘴唇发抖。
沈知微坐在侧厅,指尖轻敲桌面。她悄悄启用系统,对准原告家主。
三秒心声响起:“她们竟看出视角问题……快让证人改口!就说她站在正前方!”
她收回目光,不动声色。
当即将那仆妇带入偏室,单独问话。未动刑,只讲律条:“伪证者,依律反坐。你若现在招认,可减罪。”
不过半刻钟,妇人崩溃。
“是他们逼我说的!给了五两银子,让我指认那人……我根本没看见!”
真相大白。
十判官当庭合议,重新宣判:佃户无罪,当庭释放;李家诬告,依律罚没田产三分之一,充入官仓;主使人交刑部另案审理。
判决书由十人联署,朱印齐落。
堂外百姓哗然。
有人当场跪下,磕头哭喊:“青天啊!终于有人肯听我们说话了!”
消息传开,不过三日,各地状纸如雪片飞来。有告夫家夺产的寡妇,有被族长逐出祠堂的孤女,有多年申冤无门的老农。
沈知微命人抄录首案卷宗,分送各州府刑房。附谕一道:“凡有冤者,可递状至女子刑司,七日内必复。”
京畿要道贴出榜文,详述破案经过。字句平实,条理清晰,百姓围读,争相议论。
紫宸殿内,裴砚翻阅奏章。
十几份谏书堆在案头,内容一致:请求废除女子刑司,称“牝鸡司晨,国之不祥”。
他看也不看,提笔批下八个字:“法立于行,不在空言。”
随后召来内侍:“传旨,女子刑司经费照常拨付,另加三十名书吏,归她们调用。”
内侍领命而去。
夜里,凤仪殿烛火未熄。沈知微坐在案前,手中握着一份新拟的条例。
《女子刑官考绩条例》。
她一笔一划写着:每年考核,以结案数、重审纠错率、民评反馈为据。凡徇私舞弊者,永不录用。
窗外远处,大理寺东院灯火通明。
十盏灯笼挂在檐下,映着“女子刑司”四字。
十名判官伏案阅卷,纸页翻动,笔尖沙沙作响。
其中一人揉了揉眼睛,抬头望向宫城方向。
她不知道皇后曾用何种方式选出她们,也不知道那些淘汰者心里藏着什么念头。
她只知道,自己终于能堂堂正正地,写下一个“判”字。
沈知微放下笔,吹灭蜡烛。
黑暗中,她听见远处传来一声轻响。
是毛笔落地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