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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直播搞“艺术”?别逗了!(4)(1/2)

城西的废弃快递站藏在旧工业区的废墟里,周围的荒草长得比人还高,风一吹就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有无数只手在暗处扒拉着草叶。陆珩的车停在百米外,引擎刚熄,陈默就攥紧了腰间的配枪,指尖泛白——前两个案发现场的画面在他脑子里打转,光是想想里面可能藏着的东西,他的胃就开始抽疼。

“进去后保持阵型,姜旭年可能有凶器。”陆珩推开车门,冷风裹着霉味扑面而来,他抬手按了按耳麦,“老王,信号能覆盖里面吗?”

耳麦里传来老王的声音,带着电流的杂音:“放心陆队,我在外面架了信号增强器,里面的一举一动都能传出来——不过那地方信号弱,你们动作快点,别让他把电脑里的东西删了。”

苏棠拎着法医箱跟在后面,白大褂的下摆蹭到了路边的荒草,沾了些泥土。她抬头看了眼快递站的铁皮门,锈迹斑斑的门上还挂着半块“快递收发”的牌子,牌子上的油漆剥落,露出里面暗红色的锈,像干涸的血。

“这地方的气味不对。”苏棠突然停下脚步,抽了抽鼻子,“霉味里裹着一股甜腻的腥气,像腐烂的水果泡在血里——比赵黑云家的味道还冲。”

陈默听到这话,胃里又是一阵翻涌,他赶紧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手里的手电筒上:“苏法医,你就不能说点不那么恶心的吗?”

“事实而已。”苏棠挑了挑眉,率先走向铁皮门,“比起里面可能有的东西,这点气味算客气的了。”

陆珩示意队员们贴紧墙面,自己则伸手推了推铁皮门。门轴“吱呀”一声响,像是老人的咳嗽,在寂静的工业区里格外刺耳。门刚推开一条缝,那股甜腥气就更浓了,混着旧纸箱的霉味,直往鼻腔里钻。

“开灯。”陆珩低声下令。

几束手电筒的光同时照进快递站,里面的景象瞬间暴露在光线下——

到处都是堆到天花板的旧纸箱,纸箱上长着绿色的霉斑,有些已经腐烂变形,露出里面发黄的泡沫板。地面上散落着外卖盒,盒里的剩饭已经发黑发臭,爬着细小的蛆虫,用过的美工刀插在泡沫板上,刀刃上的血渍干成了黑褐色,像一道道狰狞的划痕。

最扎眼的是墙上——贴满了《蚀骨织命》的书页,用透明胶带一层层粘在斑驳的墙面上。每一页的重点段落都被红笔圈出,旁边的批注歪歪扭扭,却透着令人发寒的偏执:

“吴春芳的头发太细,编‘命网’时总断,下次要找头发粗硬的,最好是染过色的,更显眼。”

“赵黑云的脑浆太稀,塞骨瓷瓶时流了一半,沈家厌这蠢货连个瓶子都拿不稳,早知道自己动手了。”

“网友说‘命纹’该加金色的线,下次试试用受害者的指甲粉混在血里,肯定更亮。”

苏棠的手电筒光停在一行批注上,那行字的末尾,还沾着一点暗红色的东西,她用镊子蘸了点,放在鼻尖闻了闻:“是血,干了至少三天——应该是他写批注时,手指上的血没擦干净。”

陈默的手电筒光扫到桌子上,心脏猛地一缩——

一张破旧的木桌上,放着一台屏幕泛白的老旧电脑,屏幕上正循环播放着吴春芳案的现场录屏。画面里,“白骨织面”挑着“命网”,网中央的眼球晃来晃去,弹幕里的“666”“主播牛逼”像虫子一样爬满屏幕。而电脑旁,放着一个翻开的笔记本,上面用红笔把所有“好评”都圈了出来,旁边写着:“这些人才懂艺术,那些骂我的都是凡夫俗子。”

桌子底下的盒子里,堆着十几个“白骨织面”面具。那些面具看起来是用动物骨头磨的,边缘粗糙,有些地方还带着细小的牙印——像是姜旭年用嘴啃过,才把骨头磨成了面具的形状。其中一个面具的边缘,沾着几根褐色的头发,苏棠用镊子夹起来看了看,眼神一沉:“和吴春芳的头发发质一致,这个就是案发现场那个。”

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盒子里的头发。一捆捆用橡皮筋扎着,每捆上面都用马克笔写着名字:“吴春芳”“赵黑云”,甚至还有一捆写着“沈家厌”。头发里混着细小的皮屑和血痂,显然是从受害者头上硬生生扯下来的。

“陆队,你看这儿!”队员突然喊了一声。

陆珩走过去,手电筒光落在角落里——那里放着一个相框,里面是沈家厌的照片,照片上的沈家厌穿着印着“织命者”的t恤,笑得一脸狂热。但照片上被人用红笔画满了“命纹”,从额头一直画到下巴,眼睛的位置被涂成了黑色,旁边还贴了一张纸条:“沈家厌的戏份完了,该谢幕了——下一个,要找个真正懂‘艺术’的祭品。”

就在这时,电脑屏幕突然亮了一下,弹出一条新的论坛消息。紧接着,一个身影从桌子后面站了起来——

是姜旭年。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外卖服,左手畸形地蜷缩在袖口,右手藏在身后,正用左手笨拙地敲击键盘,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听到动静,他缓缓转过头,脸上没有任何惊慌,反而带着一种近乎诡异的笑容。

“你们终于来了。”姜旭年的声音很轻,却透着一股阴冷的狂热,他指了指电脑屏幕,“看,网友还在等我的‘最后一场直播’呢——可惜,被你们打断了。”

陆珩往前走了一步,手按在腰间的配枪上,眼神锐利如刀:“姜旭年,吴春芳和赵黑云都是你杀的,沈家厌只是你找的替罪羊,对不对?”

“杀?”姜旭年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嗤笑一声,“那不是杀,是‘创作’。吴春芳的‘命纹’,赵黑云的‘骨瓷祭’,都是我最好的作品——可惜沈家厌那蠢货,把赵黑云的案子搞砸了,不然肯定能上热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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