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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5章 致盲闪光(2/2)
模拟敌方狙击手在远处窗口用安装了先进瞄准镜的步枪锁定车队。
单兵肩扛式“眩目器”射手迅速瞄准窗口。
“发射!”
激光束照射在瞄准镜上。监控设备捕捉到瞄准镜内部因强光产生的严重眩光和光斑,狙击手根本无法瞄准。同时,激光束的照射也暴露了狙击手的位置。
场景三:精确烧蚀。
一辆模拟被安装了简易爆炸装置(IEd)的车辆停在路中。
“眩目器”切换到高功率聚焦模式,对疑似引信部位进行持续数秒的照射。很快,该部位冒起青烟,微型摄像头显示,简易电路被烧毁。工兵上前确认:“引信失效,威胁解除。”
测试圆满成功。特战队员们对这套系统的精准和非致命效果表现出极大兴趣。
伦理与规则讨论:
在总结会上,一位法律顾问提出了关键问题:“赵博士,激光致盲武器受到《特定常规武器公约》议定书的限制,我们如何确保使用符合国际法?”
赵雪从容应答:“我们严格遵守相关国际法规。‘眩目器’主要针对的是设备而非人眼。系统内置了人眼安全模式,当传感器识别到照射目标可能为人眼时,会自动降低功率或关闭。我们的主要作战对象,是日益增多的无人化、智能化装备,在这方面,法律约束相对较少,但我们会制定严格的交战规则。”
将军在最终评估中写道:
“‘眩目器’系统为特种作战、要地防御和城市环境下的军事行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灵活性和精确性。它填补了传统非致命武器和致命武器之间的空白,是一种高效的‘力量可控’型装备。应尽快小批量配发特战部队试用,并同步制定详细的战术条令和使用规范。”
测试结束,越野车驶离模拟街区。车顶的“眩目器”转塔安静地旋转着,这只“无形的眼”和它手中那束看不见的“光剑”,将为未来的低强度冲突和精准执法,带来一种全新的、充满技术含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