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浩的本意是让几个门卫查查登记簿,谁知其中一人脱口而出,“我见过这车,连着来了好几天,就今天没来。”
“快带我去见你们领导!”
杨浩万万没想到,刚开始排查就有了线索。
全山宾馆相关领导得知杨浩等人的来意后,立刻带着他们来到酒店大堂查找信息。
“警察同志,最近一周我们一共接待过6个姓李的住客。”大堂经理指着登记簿对杨浩说道,“其中连住3天以上的一共就两位。”
杨浩接过酒店登记簿。
一位叫李有金,一周前入住,前天退的房。
另一位叫李福,同样是一周前入住,今天中午才退的房。
钱丽华的笔记是到前天的,那这两人都有包车的可能性。
到底是哪一个呢?
就在杨浩一筹莫展之际,酒店前台无意间瞥见了杨浩手上的照片。
她主动问道,“这个出租车的司机是不是个女人?”
“是的,你见过这辆车吗?”
前台答道,“昨天晚上我看到这车停在门口,那个女司机还下车抽烟来着。”
杨浩心里一喜,如果昨晚还送人回过宾馆的话,那包车人就是这个李福。
“这个李福的信息我们需要抄走一份。”
“没问题。”
......
全山分局,技术科。
朱愚做完案情分析板之后便来到了这里,询问现场取证情况。
“我们没能在车内提取到一枚有效指纹。”王强开门见山说道。
“也就是说,凶手特意清除过车内的痕迹?”
“是的,他们的手法很专业。”
朱愚点点头,看来凶手应该是劫车的惯犯,不然根本想不到抹除痕迹。
“其他还有什么发现吗?”朱愚问道。
王强点点头,“死者指甲缝里提取到了几根纤维,但具体是什么材质要等化验结果。”
“脚印呢?真的一个都没提取到吗?”朱愚又问道。
王强苦笑道,“不能说一个都没有,提取到的两个经过比对证实是两名报案人的。
你也去现场看了,有一块明显的犁地痕迹,这伙歹徒很狡猾,也很小心,把所有脚印痕迹都抹除了。”
从王强的描述来看,这伙歹徒具备非常强的反侦查意识。
但这一点也恰恰能证明,这伙歹徒绝对不可能是第一次犯案,他们是流窜犯的概率很大。
朱愚立刻向张庆丰请示,向各地公安局发出协查通告,寻找同类型案件。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这伙人还在犯案,说明他们至今都没有被抓获,那朱愚寻找同类型案件的意义在哪里?
法国侦查学家艾德蒙·洛卡德于20世纪初在《犯罪侦查学教程》中提出了着名的【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该理论认为,犯罪过程本质是作案人与环境间不可避免的物质交换过程,犯罪行为的实施必然伴随物质转移。
言简意赅的表述就是,无论这群分子的反侦查能力有多强,每次犯罪都会或多或少留下些什么。
如果能从其他地区的同类型案件中获得一些不同信息,对本案的破获绝对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