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她,是在二十八岁那年,陶树芳和林庭之结婚了,他们回到村子里面祭奠亲人。
王春禾那时已经招了个男人入赘,刚生下第三个孩子才半年。
抱着孩子,浑身奶渍,灰头土脸的她,和穿着光鲜亮丽的陶树芳站在一起,完全不能看。
林庭之也比自己的男人体贴,会照顾人。
不像自己的男人,长相普通,什么本事都没有,要不是因为没有本事,娶不到媳妇,也不会入赘到她们家。
王春禾后悔得不行,早知道他们在牛棚里面的时候,自己就应该对他们好一点,这样,自己也有可能会嫁给他。
自己比陶树芳也差不了多少。
特别是在看到电视里面的采访,看到他们变成自己可望而不可即的人之后,这种感觉就愈发浓厚了起来。
人的命,还真是不公平。
把从雇主家里带回来的大鸡腿给孙子弄上,收拾了一番,王春禾去了雇主家里。
谁知道,下班回家,竟然被车子给撞了,再次睁开眼睛,竟然回到了三年大饥荒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哈哈,老天爷这是补偿自己了?
从那天开始,凭借着对上辈子的熟悉,王春禾过分地关注了陶树芳。
陶老婆子手里应该有不少钱吧?上辈子直到陶树芳被人收养离开,村里人才知道陶老婆子给陶树芳留下了不少钱。
凭什么陶树芳日子过得这么舒坦?
王春禾现在是个小孩子,小孩子怎么会骗人呢?
村里关于陶家很有钱的事情传了出去,也是因为这,从而导致王有财注意到陶家的事情,阴差阳错之下,被他偷走了钱。
陶老婆子死了,死得比上一世还要早。
她死了之后,王春禾想到上辈子收养她的那些人,直接就让自己爹娘收养了她。
“听我的,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面对着一家人的不赞同,王春禾成功让乔翠娥他们收养了陶树芳,并且还叮嘱乔翠娥她们哄着陶树芳,不要让陶树芳有离开自己家的念头。
和王春禾想的一样,有人找了过来,只不过那个时候,陶树芳已经在王家待了大半年。
王春禾本想李代桃僵,自己成为陶树芳,不过有大队长在,根本没办法实施。
陶树芳要是走了,那以后可就和自己家无关了。
毕竟是个小孩子,再加上乔翠娥对她的“疼爱”,小家伙不愿意离开王家。
那人只好作罢,可是他的妻子很喜欢陶树芳。
王春禾认出来,她就是上辈子收养陶树芳的那人。
因为喜欢陶树芳,所以他们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也因为这,王家人才继续哄着陶树芳。
和上辈子一样,那些人被下放,王春禾也看中了林庭之。
只要嫁给他,就可以像上辈子的陶树芳一样。
可惜,林庭之根本不喜欢她,反而喜欢上了城里下乡的知青。
怎么和上辈子不一样?
算盘成空的王春禾怎么肯甘心!
突然,眼前闪过从外面回来的陶树芳的身影儿,看到陶树芳,王春禾想到了一个妙计。
“树芳,你去把这药下到林庭之的水里,他们一家人喜欢你,你去的话,他们是不会有防备的”。
王春禾指使着陶树芳去下药,但是被陶树芳给拒绝。
陶树芳:“姐,我不去,这样不好。林叔叔他们都是好人,林大哥也是好人,我不能这样做”。
王春禾:“你必须这样做,听我的”。
陶树芳:“我不听,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我才不听你的。你要是非要让我这样做的话,那我就去告诉娘”。说着陶树芳就要去找乔翠娥。
和上辈子乖巧,听话,可爱,懂事的王春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