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兰慌忙把手背到身后,摇摇头跑了,跑出老远还能听见他在院里朗声道:“墨兰,这荷包我天天带着!”
这话果然没掺假。往后几日,翰林院同僚常看见沈砚之腰间挂着那只“别致”的荷包——兰草歪歪扭扭,线脚还露在外面,与他一身规整的官袍格格不入。
“沈兄这荷包倒是新鲜,哪家绣坊的手艺?”有同寅打趣,“瞧这针脚,莫不是哪家小姑娘的习作?”
沈砚之正在誊抄河防志,闻言抬头,神色坦然:“是墨兰姑娘亲手绣的。”
“哦——”众人拖长了调子笑,“原来沈修撰也贪这儿女情长?”
沈砚之放下笔,指尖摩挲着荷包上的兰叶,语气忽然郑重起来:“诸位可知,这世上最难得的,不是精工细作的器物,是人心。”他拿起案上一本民间河工手札,指着上面“某年大旱,百姓互赠粮种”的记载,“就像当年黄河边,农户把最后一碗水让给邻人,那粗瓷碗上全是裂纹,可里面盛的是活命的情分。这荷包针脚是歪,可每一针都带着心意,比起那些匠气的玩意儿,这才是人间至味。”
一番话说得众人哑然。翰林院本就藏着些门第之见,有人看不起墨兰庶女身份,背后常说“沈修撰怎么跟盛府庶女走那么近”,可经他这么一说,再看那歪歪扭扭的兰草,倒真看出几分不掺虚饰的真诚来。
沈砚之却毫不在意旁人眼光。每日晨起整理文书,他总会先摸一摸腰间的荷包;外出查访河工旧址,遇见风雨,便把荷包往怀里揣得紧些;夜里在灯下校订《河防志》,累了就捏着荷包上的线头出神——想起墨兰躲在廊下递布包时红扑扑的脸,想起她指尖的小红点,笔尖的字便多了几分温度。
这日傍晚,他路过盛府后巷,见墨兰正踮着脚往墙上贴什么,走近了才看清,是张写着“沈大哥收”的字条,上面画着个歪脑袋的小人,手里举着兰草。
“这是送我的?”他笑着敲了敲墙面。
墨兰吓了一跳,转身时手里还攥着半截炭笔,脸颊比晚霞还红:“我、我怕你明日忘了带伞,听说要下雨……”
沈砚之把荷包解下来,塞进她手里:“替我保管一夜?明日我来取,顺便带你去看新修好的河堤,那里的兰草开得正好。”
墨兰握着还带着他体温的荷包,指尖触到里面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竟是块打磨光滑的河卵石,上面用针刻着个小小的“安”字。她抬头时,正撞见他眼里的笑意,像落了星光的河面,亮得晃人。
巷口的风带着潮气吹过,吹得墙上的小人歪了歪,倒像在点头应好。远处传来翰林院同僚的说笑声,大概又在议论他腰间没挂荷包,可沈砚之只望着墨兰眼里的光,忽然觉得,那些嚼舌根的话,远不如她指尖的针脚、石上的刻字来得实在。
这人间至味,原是藏在这些不规整的细节里,藏在庶女的拙绣与寒门状元的珍视里,藏在旁人看不懂的情分里,比任何工整的典籍都更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