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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十年,迟来的道歉(1/2)

2006年8月的沈村,像被装进了一个闷热的蒸笼。午后的阳光烤得地面发烫,连村口的老槐树都耷拉着叶子,只有蝉在枝头拼命嘶鸣,搅得空气里满是烦躁的气息。刘桂兰坐在槐树下的竹椅上,手里捧着一张塑封过的黑白照片——是1983年沈砚的全家福,照片里的沈砚穿着蓝色工装,笑容青涩,胳膊肘搭在父母肩上,一家人的眉眼间满是欢喜。

程野拎着水果走进村口时,远远就看到了那抹坐在树下的身影。老人比五年前更瘦了,背也驼得厉害,蓝布衫洗得发白,袖口还缝着一块补丁,但手里的照片却被擦得一尘不染,边角没有丝毫磨损。

“婶子,我来看您了。”程野快步走过去,把水果放在旁边的石桌上,顺手帮老人把竹椅往树荫里挪了挪。

刘桂兰抬起头,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她把照片小心翼翼地放进怀里,拉着程野的手,声音有些沙哑:“程警官,你来了就好,我有话想跟你说。”

程野在旁边的小凳上坐下,看着老人紧绷的嘴角,心里隐隐有了预感。果然,刘桂兰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我今年八十了,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说不定哪天就走了。这辈子我没什么遗憾的——房子修好了,孩子们也孝顺,沈砚的冤屈也洗清了,可我总想着,能替沈砚听一句‘对不起’。”

她的声音很轻,却像一块石头砸在程野心上。“郑钧虽然走了快二十年了,可他当年办错了案,让沈砚白受了那么多罪。我不是要怪谁,也不是要报复,就是想让他的家人知道,沈砚是冤枉的,能给孩子一个说法,哪怕只是一句‘对不起’。”

程野看着老人眼里的期盼,鼻子一酸。他知道,刘桂兰要的从不是补偿,而是一份对事实的尊重,一份对沈砚生命的认可。这些年,老人从不主动提沈砚案的过错方,甚至在别人说起郑钧时,还会替他辩解“当年可能也是有压力”,可这份深埋心底的心愿,终究还是成了她的牵挂。

“婶子,您放心,我去找苏敏姐谈谈。”程野握紧老人的手,语气坚定,“不管结果怎么样,我都会给您一个说法,也给沈砚一个说法。”

刘桂兰点了点头,从屋里拿出一个旧布包,层层打开后,里面是一张泛黄的纸——正是1986年沈砚的平反通知书。“要是她愿意来看看沈砚的墓,跟孩子说句话,我就满足了。”

离开沈村,程野直接去了县局档案室。档案室的空调开得很足,冷气顺着裤脚往上爬,和外面的闷热形成鲜明对比。管理员找了半天,才从最里面的架子上翻出一个积着薄尘的铁皮盒,上面贴着“1983年沈砚案主办人:郑钧”的标签。

程野戴上老花镜,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里面的卷宗已经泛黄发脆,纸张边缘微微卷曲,仿佛一碰就会碎掉。他一页页翻看——沈砚的口供记录上,有多处涂改痕迹,有些地方甚至能看出两种不同笔迹;李老汉的证言材料里,关键细节前后矛盾,却没有复核记录;还有几张黑白照片,是当年复查时拍的,照片里沈砚的手臂上有明显的淤青,脖颈处还有淡淡的勒痕,旁边的备注写着“疑似刑讯所致”。

最补充部分口供,承认错误”。程野看着卷宗封面上郑钧那熟悉的签名,想起当年苏敏说的“老郑有时候办案太急,总想着快点给受害者一个交代”,心里五味杂陈。他知道,郑钧当年或许有自己的难处——严打的压力、受害者家属的催促、对“快速破案”的执念,但这些都不能成为办错案的理由。错了就是错了,无论过了多少年,都要正视。

程野把卷宗里的关键证据——沈砚的不在场证明、刑讯照片、平反通知书、小李的检讨,都复印了一份,整理成厚厚的一叠。他没有刻意删减或添加,只是客观呈现当年的事实,他想让苏敏知道,道歉不是否定郑钧的一生,而是承认当年的错误,是对沈砚的尊重,也是对郑钧职业生涯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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