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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勒布朗詹姆斯能将篮球打的那么好其实是有原因的,他的脑子比起那些黑人球员来说要灵光许多。
文思麦克曼被他的剧本给打动了。
看着勒布朗詹姆斯,他满意的点了点头。
然后马上做出了决定,将原本的剧本改编一下。
然后很快知会了布洛克莱斯纳。
尽管心里有些不爽,但是文思麦克曼承诺的奖金实在是诱人,布洛克莱斯纳最终还是应承了下来。
挣钱嘛。
不寒颤。
比赛场内,所有摔迷都兴奋的站了起来,全场的气氛达到了真正的高点,因为巨石强森和约翰塞纳的这场世纪之战,在经过一场激烈的鏖战后,终于来到了终点。
最终巨石强森一个人命肘击摆平了约翰塞纳,压制三秒后终于拿下了这场艰难的战斗。
下一秒,约翰塞纳猛的坐了起来,一脸难以置信,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而巨石强森则是兴奋的绕着擂台对着现场的观众耍酷,尽管他累的喘着粗气,看起来整个人都要虚脱,然而他还是从主持人手中一把抢过麦克风。
对着全场的观众大声喊道:“Ifyousll...whatTheRockisok!”(你闻到……洛克在煮什么了吗!)
在听到巨石强森这句标志性的口头禅后,全场的观众都热烈的欢呼了起来。
这个家伙天生就有这种气场,这种能力,能煽动无数观众的热情。
约翰塞纳无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给了巨石强森一个拥抱后将场地留给他,让他接受球迷的欢呼,而自己则是直接滑溜的下了擂台,从通道里回了更衣室。
一走进通道,约翰塞纳脸上的无奈就瞬间消失,变得平静无比。
WWE的冠军和比赛的胜利者都是公司定好的,巨石对比如今的约翰塞纳来说是那个不能输的家伙,因为这个家伙的影响力可不是他能比的,这家伙在WWE只是兼职,如今的身份是好莱坞抢手的超级巨星,大名鼎鼎的蝎子王。
巨石强森来,就不可能输。
而且公司需要的也不是他输,而是要他来为WWE挣钱的。
现在WWE得求着巨石强森来比赛,所以这个结果从比赛还没开始就已经注定,哪怕约翰塞纳是如今WWE的台柱子,也不得不在巨石强森面前当垫脚石。
还是那句话。
挣钱嘛。
不寒惨。
尤其是看到布洛克莱斯纳以后,他心理更加平衡了。
以布洛克莱斯纳的身份地位,如今也要陪一个新人演戏,尤其是想到勒布朗詹姆斯身上曾经发生过的事,曾经有男人在这个大黑棒子身上为所欲为,约翰塞纳顿时就感觉晦气。
他认为自己很幸运,文思麦克曼给他安排的是巨石强森这个曾经的前辈,如今的好莱坞影星。
无论是谁,输给巨石强森都不丢人。
而勒布朗詹姆斯,他真的不想和这个家伙有任何的接触。
碰一下都感觉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