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月余,在基地内外各种明暗势力的博弈,试探与权衡之后,经过数轮修订和争论,黄岩基地的《人口发展与家庭鼓励暂行条例》终于正式颁布。
最终出台的条例,比最初流传的草案版本要温和许多,也聪明了许多,显然经过了高层的深思熟虑和妥协调整。
其核心内容,依旧围绕着增加人口、稳定人心,但具体措施却有了显著变化:
一、明确鼓励生育,加大奖励力度。条例开宗明义,将鼓励适龄男女结合生育,保障新生儿健康成长作为基地发展的首要战略之一。
为此,大幅提高了生育奖励:每生育一个健康存活的婴儿,母亲将获得一份长期的、极其优厚的母婴特殊配额,包括大量粮食、肉类、蛋类、奶粉、布料、药品及额外工分,并享有更长的产假和育儿假。婴儿的父亲(们)也能根据贡献获得相应的工分奖励、晋升优先考虑或物资补贴。对于多子女家庭,奖励更是累加递增。
二、建立家庭促进办公室,提供婚介与支持服务。条例规定成立一个直属首领的新部门,家庭促进办公室,负责为有婚配意愿的单身男女,尤其是立有军功或特殊贡献但难以自行解决婚配者,提供介绍、协调与服务。
办公室拥有一定的资源调配权,可以为新结合的家庭提供一笔可观的安家基金和初始生活物资,帮助其快速稳定。
三、认可并规范多伴侣家庭,但强调自愿结合与家庭和睦。条例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认可了因末世特殊情况而产生的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等多伴侣家庭模式,并赋予其合法地位,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但关键点在于,条例反复强调,此类家庭的结合必须基于所有当事人的完全自愿,并需向家庭促进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接受其和谐指导。
条例严禁任何形式的强迫、包办或权力干预,并设立了投诉和仲裁机制。同时,条例也明确,现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受到保护,其稳定性被视为基地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不受新条例的强制调整或协调安排。
四、严厉惩处破坏家庭和谐与生育环境的行为。条例规定,对强奸、胁迫婚配、破坏他人家庭、虐待妇女儿童等行为,将予以最严厉的打击,最高可处死刑。
同时,也限制非医疗必需的堕胎行为(但未完全禁止),以确保生育鼓励政策的落实。
整个条例通篇下来,鼓励、支持、自愿、和谐、保护现有稳定等词汇频繁出现,而最初草案中那些协调安排、强制、典型等敏感字眼,或被删除,或被弱化,或增加了严格的限定条件。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一份经过精心平衡和包装的产物。
它既回应了霍宣扩张背景下对人口和军心稳定的迫切需求,拿出了实实在在的丰厚奖励。
又避免了用行政力量强行拆解现有稳定家庭,尤其是高级官员家庭可能引发的剧烈动荡和人才流失。
同时还通过设立家庭促进办公室和强调自愿,为徐涛那样的军中光棍汉提供了一条相对体面、且有组织支持的解决途径,也给了霍宣一个安抚和奖励功臣的渠道,不必非要去碰曲靖那样的硬钉子。
当然,自愿这个词的弹性空间很大。家庭促进办公室的介绍、协调与服务能做到什么程度,基层执行中会否出现变相的胁迫或压力,犹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