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口没抬起,但指着辛哈的方向。
辛哈慢慢坐下,手放回桌上,手心向上,表示没有武器。
但哈里斯看见,他袖口露出一截金属,是袖珍手枪的枪管。
很小,很隐蔽,但足够在近距离杀人。
“袖口,左手。”哈里斯说,“把枪拿出来,放在桌上。慢点。”
辛哈的嘴角抽了抽,他慢慢卷起左袖,露出一把银色的小手枪,枪柄镶着象牙,很精致,像女人的玩具。
他把枪放在桌上,推到哈里斯面前。
“还有。”哈里斯说。
“没了。”
“大衣口袋。右边。”
辛哈的手抖了一下,他伸手进右边大衣口袋,掏出一把更大的手枪,德制鲁格,九毫米,弹匣满的。
这把也放在桌上。
“现在,说说门口那些人。”哈里斯拉过椅子,在辛哈对面坐下,枪放在腿上,枪口对着辛哈的胸口,
“叫什么,多少人,计划是什么。你说得快,说得全,我可能让你活。
你说得慢,说得假,楼下枪声停了,你也该死了。”
辛哈的呼吸变得粗重。汗水从鬓角流下来,滴在衣领上,留下深色的印子。
他看着哈里斯的枪,看着那个黑洞洞的枪口,想起威利斯的脸,想起那三千英镑,想起仓库里那些乌黑的枪管。
赌输了,全输了。现在能做的,只是少输一点,只是保住命。
“威利斯,前英军少校,德里陷落后带残部进山。
现在手下大概三十人,有枪,有炸药。今天来了八个,任务是制造混乱,吸引注意力,掩护我……”他顿了顿,
“掩护我脱身。”
“为什么选今天?为什么是三点?”
“因为您叫我三点来开会。威利斯说,这是机会。
治安所遇袭,主任您如果死了,是反抗分子干的。
如果没死,是治安不力。无论哪种,您都麻烦。而我,可以趁乱离开德里,或者……”
辛哈没说完,但意思清楚,或者趁乱,把哈里斯也解决了。
哈里斯点点头,合理,符合辛哈这种人的算计。
冒险,但收益大,成了,德里少了个碍事的治安官,他多了条生路。
不成,也是威利斯的人背锅,他还能周旋。
“威利斯现在在哪?”
“不知道。他说事成后在老地方见,拿剩下的钱。
但我猜,他不会去。事情闹这么大,华夏军队来了,他会跑,跑回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