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很安静,只有羽毛笔划过试写羊皮纸的沙沙声和墨水瓶轻碰的叮当声。温暖的空气中弥漫着羊皮纸、墨水和木头的气息。
他一眼就看到了伊莱亚斯和潘多拉,他们正凑在一个玻璃柜台前,伊莱亚斯手里攥着一支结构复杂的羽毛笔,胳膊肘顶了顶旁边的人,激动得眼睛发亮,潘多拉则低头飞快地在羊皮纸上记录着数据,笔尖几乎要跟不上思路。
“埃德里克!快过来!”伊莱亚斯头也没抬就察觉到了他的脚步声,手指点着玻璃柜台,语气满是雀跃,“你看这魔力导流槽的设计,还有这个扭矩系数!理论上能少浪费17%的魔力啊!”
潘多拉推了推滑到鼻尖的眼镜,戳了戳伊莱亚斯的胳膊,羽毛笔在纸上停顿了一下:“不过我算着,要是写字速度超了每秒三个字符,稳定性就得掉12.5%,有点鸡肋哦。”
埃德里克走近,目光扫过那支花里胡哨的羽毛笔,语气平静却带着点朋友间的一针见血:“结构太复杂了,后续维护麻烦得很。”他顿了顿,没忍住轻轻吐槽,“你俩光盯着参数了?简单的才耐用。而且霍格沃茨谁写字要每秒三个字符以上?赶论文都没这么拼吧。”(这么明显的设计缺陷都看不出来?)他心想,吐槽的话却留了分寸。
伊莱亚斯抬起头,有点不服气地皱了皱鼻子,又把羽毛笔往玻璃上凑了凑:“可效率提升真的很直观啊!你再瞅瞅这导流槽的细节——”
“效率是提了,但耐用性没了。”埃德里克打断他,语气没带嘲讽,只是单纯的理性分析,“而且大多数人根本用不上这速度。”
潘多拉停下记录,若有所思地敲了敲羊皮纸,然后拍了拍伊莱亚斯的肩膀:“埃德里克说的没毛病,伊莱。”她笑了笑,带着点自嘲,“我们俩光顾着觉得设计酷了,把实际用的时候的情况给忘了。”
伊莱亚斯张了张嘴,盯着羽毛笔看了几秒,最终泄气地叹了口气,挠了挠头:“行吧行吧……确实是我太兴奋了,这玩意儿长得实在太对我胃口了。”
埃德里克轻轻点头,没再多说。他走向墨水陈列区。目光掠过一排排色彩斑斓的墨水瓶,最终停留在角落一个低调的区域。他的手指划过几个品牌的标签,最终停在一款名为的系列上。标签注明:哑光、速干、无味、专为精密书写和抗干扰设计。他拿起一小瓶试用装,旁边有供试写的羊皮纸。
他蘸取了一点,快速写下几个复杂的魔文符号。墨水色泽浓郁,几乎瞬间就干了,指腹擦过毫无痕迹,且确实没有任何气味。流动性极佳,笔尖毫无阻滞感。
完美符合所有要求——他批改堆积如山的论文时,总因墨水未干蹭花羊皮纸而烦躁,这款速干型恰好能规避;且无味不会干扰他对魔药气味的敏感,哑光色泽也符合他一贯低调的偏好。
我要这个,他对店员说,指着那款墨水,最大容量装。
店员略显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先生好眼光,这是刚到的专业款,销量很少,但识货的都知道是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