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家人平反,但是为了建设兰考农场,愿意陪梁晚晚一起,完成未竟事业。
就在叶家上下齐心,准备协助梁晚晚将农场的养殖事业完成时,几辆来自县城的吉普车,卷着戈壁滩上特有的黄尘,停在了兰考农场新修好的大门口。
车门打开,率先下来的不是惯常来考察的干部,而是几位神情冷峻,动作干练的便衣警卫。
他们迅速扫视环境,站位隐隐将中间那辆车子护住。
紧接着,中间那辆吉普车的后门,被一名警卫恭敬地拉开。
一双锃亮的黑色小牛皮短靴,踏在略显粗糙的砂石地上,接着是剪裁精良的深蓝色呢子大衣下摆。
一个年轻女子弯身下车,站直了身体。
她看起来约莫二十出头,身量高挑,肌肤是四九城里精心养护出的白皙,与西北的风沙粗粝格格不入。
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梳成时髦而不失端庄的样式,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一张堪称明艳的脸。
眉毛精心修饰过,眼眸大而亮,眼尾微微上挑,带着一种天生的骄矜。
鼻梁挺直,嘴唇涂着这个年代少见的淡淡膏脂,紧抿着,显出一丝不耐和挑剔。
她站定后,没有立刻走动,而是微微扬起下巴。
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审视,掠过农场崭新的砖房、远处的砖窑和井台,最后落在那些正在劳作,穿着臃肿旧棉袄的人们身上。
忽然,她的眉头不易察觉地蹙了一下,仿佛闻到了什么难闻的气味,手帕轻轻在鼻子前扇了扇。
她便是宋诗雅。
四九城军区大院宋家的千金,家世显赫。
从小锦衣玉食,众星捧月般长大,容貌家世才干样样出众,是同龄人中耀眼的存在。
她和顾砚辞,是青梅竹马的关系。
两家住一个大院,年龄相仿,从小一起上学,在所有人眼里,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宋诗雅也早就将顾砚辞视为自己的所有物,尽管顾砚辞对她总是礼貌而疏离,甚至后来主动请调远离四九城。
她也只当是他性子冷,事业心重,终究会回到她身边。
直到不久前,她偶然从父母谈话中得知,顾砚辞在东北,竟然为了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村姑,屡次涉险,甚至动了真情。
这个消息像一根毒刺,狠狠扎进了宋诗雅骄傲的心里。
她无法忍受,更不能接受。
顾砚辞是她的,只能是她宋诗雅的。
一个苦寒之地的村姑,也配?
于是,她动用了家里的关系,打听清楚了梁晚晚的所在,不顾劝阻,带着警卫,千里迢迢追到了这荒僻的兰考农场。
她要亲眼看看,这个迷住了顾砚辞的村姑,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同时,她也要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村姑知道,什么是云泥之别,趁早死了不该有的心思。
“宋小姐,就是这里了,兰考农场。”
一名陪同前来的县里干部,小心翼翼地上前介绍,态度恭敬中带着讨好。
宋家的名头,在兰州也是响当当的。
宋诗雅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目光依旧在搜索,声音带着一丝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