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顶日出求婚那次,野哥紧张得提前三天睡不着觉,拉着我排练了无数遍台词,还非要我评价他的西装领带搭配。
我嘴上说着:“行行行帅帅帅”。
心里想的是:兄弟,就虞仙女对你的心,你就是穿麻袋她估计也只会淡淡说一句不错的。
果然,野哥求婚成功。
当时他抱着虞仙女又哭又笑,像个一百多斤的孩子。
我在旁边一边录像一边翻白眼,心想这狗粮分量也太足了点。
婚礼就更不用说了。
苏茗兰和林微棠居然还想来闹?
虞仙女的姐妹团出面,三下五除二就把人“请”走了,干净利落得我都想鼓掌。
那气势,那效率,让我深刻明白了什么叫不是一个段位的。
婚后,野哥彻底进化成了妻奴。
当然,他自己不承认,他管这叫爱的奉献。
虞仙女怀孕,他紧张得恨不得把呼吸机都备上。
胎教放赛车引擎声,还振振有词培养冒险精神。
孩子出生后,他左手事业右手奶瓶,切换自如。
在公司是陆总,回家就是趴在地上给闺女当马的傻爸爸。
我经常去他们家蹭饭,每次都觉得自己像个巨型电灯泡。
他们俩其实也没做什么特别亲密的动作,就是递个水果、对视一笑、说句只有彼此懂的暗语……
但那种氛围,那种浑然天成的默契,啧,单身狗看了都觉得自己多余。
有一次我实在没忍住,吐槽野哥:“你能不能别一看到嫂子就自动切换成向日葵模式?眼珠子都快黏人家身上了。”
他居然理直气壮:“我老婆好看,我看我老婆,天经地义。”
我:“……”行,你赢了。
这些年,我看着野哥从那个有点冲动、有点憋屈的大男孩,长成沉稳有担当的男人。
看着虞仙女——
好吧!她好像一直那样,从容冷静,像定海神针。
看着他们的孩子出生、长大。
再看着俱乐部越做越大,看着他们一起慢慢变老。
野哥走的那天,我也在。
他很平静,在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
他握着虞仙女的手,说了句“这辈子真好”,然后就睡着了。
我哭得有点惨,毕竟几十年的兄弟。
可转头看见虞仙女,她还是很平静,只是俯身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那个瞬间,我忽然觉得,或许爱情真的有最好的模样——不是轰轰烈烈死去活来,而是这样,细水长流,彼此成就,然后好好告别。
“周叔叔?周叔叔?”
小姑娘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
我这才发现,香槟杯里的气泡都快散光了。
“然后呢?”她眼睛亮晶晶地问。
“然后啊,”我笑了,把杯子里剩余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虞女士也在几年后安详离开了。他们合葬在城西的墓园,墓碑很简单,就并排刻着两个名字,和一句话。”
“什么话?”
“写的是:此生尽兴,与你共赴山海。”
周围安静了几秒。几个年轻人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我放下酒杯,拍了拍西装上并不存在的灰。
“好了,故事讲完了。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别光羡慕。
好的感情不是撞大运撞来的,是两个人一起修来的。
得像陆昭野那样,认准了就全心全意,不断让自己变好。也得像虞笙那样,清醒独立,但愿意给出信任和陪伴。”
“当然,”我话锋一转,眨了眨眼,“还得有个像我这样的朋友,关键时刻当军师,日常时候当电灯泡,必要时候……负责把他们的故事讲给后来人听。”
众人笑起来。
晚风拂过,窗外城市的灯火次第亮起。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野哥第一次正式把虞笙介绍给我们这群朋友时说的话。
他搂着她的肩,笑得像个拥有了全世界宝藏的守财奴:“这是虞笙,我女朋友。以后,也是我一辈子要一起走的人。”
那时候我们都笑他肉麻。
可现在回头看,他真的一步一步,用整整一生,把这句话变成了现实。
而我,周子琛,作为这段传奇爱情的头号见证者、首席狗粮品尝家、兼职吐槽役好友。
嗯,与有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