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穿透梧桐叶的缝隙,在别墅院子的青石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林晚牵着大毛的狗绳,脚步轻快地走出了铁门。经过前一天的慌乱与惊吓,她眼底的怯懦淡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不服输的韧劲——既然这份工作能给她安稳的住处和可观的薪水,那她就一定要把日子过出自己的章法来。
别墅区的清晨依旧安静,只有几声清脆的鸟鸣偶尔划破静谧。林晚牵着大毛慢悠悠地走着,目光却不自觉地扫过路边各家别墅的院墙根。几乎每家的垃圾桶旁,都堆着些废弃的纸壳箱子,有的是快递盒,有的是家电包装箱,叠得歪歪扭扭,被晨露打湿了边角,看着实在可惜。林晚的脚步顿了顿,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些纸壳子要是攒起来卖掉,不就是一笔额外的零花钱吗?
她老家的日子本就拮据,出来打工除了想给自己找个落脚地,更盼着能多攒点钱寄回去。六千五的工资虽然不算低,但除去偶尔要买的日用品,能存下的钱并不算多。若是能把这些纸壳子收起来,积少成多,一个月下来,少说也能攒个百八十块,够买几斤肉改善伙食了。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生了根似的,再也压不下去。林晚看了一眼身边摇着尾巴的大毛,又瞅了瞅不远处那家院墙边的纸壳箱,咬了咬牙,牵紧狗绳走了过去。她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把那些纸壳箱从垃圾桶旁拖出来,抖落掉上面的灰尘和露水,然后按照大小,利落地折叠起来。
大毛乖巧地蹲在一旁看着她,时不时用脑袋蹭蹭她的手背,像是在给她打气。林晚的动作很熟练,毕竟在老家的时候,她就常去废品站卖些攒下的纸壳和塑料瓶,这折叠纸壳的手艺,早就练得炉火纯青。不一会儿,她手里就攒了厚厚的一摞纸壳。
可是,这些纸壳该放在哪里呢?总不能拎回别墅客厅,那也太不像话了。林晚正犯愁,目光无意间扫过自家别墅的外墙,眼睛突然亮了——别墅的侧面,有一个向外延伸出来的水泥台子,足有两米多长,一米多宽,平日里空着,积了些落叶,正好可以用来放这些纸壳。
这个发现让林晚心里一阵欢喜。她抱着纸壳,牵着大毛快步往回走,到了那个水泥台子前,先把上面的落叶扫干净,然后将纸壳整整齐齐地码在上面,又找了几块砖头压在边角,免得被风吹散。看着那摞码得方方正正的纸壳,林晚的嘴角忍不住扬了起来,心里像是揣了颗小小的糖,甜丝丝的。
从那天起,林晚每天早晚遛大毛的时候,都多了一项“工作”——拾纸壳。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她都雷打不动。晴天的时候,她就趁着晨露未干,把各家的纸壳收起来,叠好码在台子上;下雨天,她就撑着一把小曼借给她的旧伞,把那些被雨淋湿的纸壳小心翼翼地搬到台子下避雨,等天晴了再拿出来晒干。
日子一天天过去,水泥台子上的纸壳越积越多,堆得像个小山丘。林晚看着那堆纸壳,心里的底气也越来越足。她的举动,其实早就被别墅里的人看在眼里。男主人——陈先生,偶尔会站在二楼的书房窗前,看着林晚蹲在路边折叠纸壳的身影,眼神里没有丝毫嫌弃,反而带着几分了然的温和。
陈先生今年六十二岁,头发半白,银丝夹杂在黑发里,却丝毫不显苍老,反而透着一股儒雅的气质。他身材瘦高,和大儿子小宇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比小宇多了几分岁月沉淀下来的沉稳。他穿着一身熨帖的休闲装,精神健硕,走起路来腰杆笔直,一点都不像年过花甲的老人。
他是个念过苦日子的人,年轻的时候在美国留学,为了凑学费,打过好几份零工,捡废品、洗盘子、送外卖,什么苦都吃过。所以,他格外能理解林晚这份想攒点零花钱的心思。每次看到林晚抱着纸壳回来,他都只是淡淡地看一眼,从没有说过一句闲话,甚至有时候,他还会特意把家里的快递盒留着,让小曼交给林晚。
这份默许,让林晚心里暖暖的,干活也更有劲了。
别墅里的生活,看似平静,实则琐碎得很。林晚的主要任务,就是伺候三个孩子,打扫家里的卫生。女主人比陈先生小十八岁,是个性格淡漠的女人,平日里大多时间都在外面应酬,很少在家吃饭。就算偶尔回来吃一顿,也只是让小曼简单炒两个青菜,自己则捧着手机,一边看一边慢条斯理地吃着,话很少。更多的时候,她都是点外卖,吃完的外卖盒,也会让小曼顺手递给林晚,让她攒着卖钱。
陈先生的饮食习惯,更是让林晚有些心疼。三个孩子口味各异,每餐都会剩下不少饭菜,陈先生从来都不让倒掉,自己默默端过去,就着剩菜剩饭,吃得干干净净。林晚看在眼里,心里暗暗琢磨,这位先生,怕是个过日子极其节俭的人。
而她自己,也跟着陈先生一起吃孩子们的剩饭。一开始,她还有些不好意思,总觉得吃剩饭有点委屈。但转念一想,自己一个打工的,能有口热饭吃就不错了,哪还能挑三拣四?更何况,孩子们的剩饭大多都是没怎么动过的,并不难吃。久而久之,她也就习惯了。
厨房的活儿,林晚暂时还插不上手。小曼在这家干了十四年,早就摸透了每个人的口味,做饭的手艺也是一绝。林晚刚来没多久,小曼就让她专心打扫卫生,遛狗,顺便学着照顾三个孩子,做饭的事,等她熟悉了家里的情况再说。
林晚也乐得清闲,把一楼的卫生打扫得一尘不染。地板擦得能照出人影,家具抹得锃亮,连客厅的水晶吊灯,她都搬着梯子,一点一点地擦去上面的灰尘。每天忙完这些,她的腰都会酸得直不起来,但看着干净整洁的屋子,心里却格外踏实。
三个孩子里,最难伺候的,还是老大小宇。
小宇有个怪癖,就是绝对不允许林晚踏进他的房间半步。哪怕他去上学了,房门大开着,林晚也不敢靠近。陈姑姑早就特意叮嘱过她:“小宇的房间,你别进去,就算再乱,也得等他走了,让小曼去收拾。那孩子心眼细,谁动了他的东西,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林晚把这话牢牢记在心里,每次打扫二楼的卫生,路过小宇的房间门口,她都只是远远地扫一眼,连脚步都放得轻轻的,生怕惊扰了什么。小宇的房间,永远都拉着厚厚的窗帘,里面黑漆漆的,隐约能看到书桌上堆着高高的书本和卷子,地板上散落着几件运动服。只有小曼,才有资格进去收拾,把他的衣服洗干净,把书桌整理好,把地板拖得干干净净。
林晚偶尔会好奇,那个总是阴沉着脸的少年,在他的房间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她从不敢多问,只是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
老二是个女孩,叫倩倩,今年十五岁,长得格外漂亮。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皮肤白皙,像个瓷娃娃。她不像小宇那么孤僻,性格活泼开朗,中西餐都爱吃,尤其偏爱林晚熬的小米粥。每次林晚熬粥,倩倩都会凑过来,笑着说:“林晚姐,你熬的粥真好喝,比我妈妈做的还香。”
每次听到这话,林晚的心里都热乎乎的,干活也更有动力了。
老三叫小宝,今年八岁,是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他的眉眼间,既有中式的圆润,又带着几分西方人的深邃,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会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格外讨人喜欢。小宝是家里的开心果,爱说爱笑,总是围着林晚和小曼转,嘴里甜甜地喊着“林晚姐”“小曼姐”,把两个人的心都喊化了。
林晚最喜欢小宝,每次遛狗回来,都会给他带几颗路边摘的野草莓,看着小宝吃得一脸满足的样子,林晚的嘴角也会不自觉地弯起来。
日子看似过得顺风顺水,但林晚很快就发现,伺候小宇,才是这份工作里最磨人的事。
小宇是练体育的,主攻篮球,每天都要去学校的体育馆训练。他对自己的运动服和内裤格外挑剔,尤其是内裤,必须是纯棉的,而且要每天换洗,绝不穿隔夜的。可他偏偏又不爱提前准备,总是临到要去训练了,才发现自己的内裤还没干,然后就会大发雷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