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马文的冒险者生涯
在费伦,最多的群体叫平民,而最高贵的群体却不是那群城市贵族。
相反,他们只是一群中层。
那么,最高贵的群体是谁呢
对了,就是现在的马文这种群体。
冒险者,一群无名的冒险者总能在各地解决任何麻烦。
马文现在的位置正处於上次的死亡之地——博德之门。
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这地方属於费伦比较有名的城市之一,还是港口城市o
最重要的是,没人会想到他会跑这里来。
马文可是花钱找了支商队,以护卫的名义混过来的,那个死抠门商人,最后以他根本没干什么事,只给了他一顿饭钱2个银幣给他打发。
当然了,他也不吃亏就是。
马师傅的手长著呢。
不过在开始冒险旅途之前,他得填饱自己的肚子,再去买些冒险需要的装备o
点上一份剑湾海鲜汤,在中世纪他从来没吃过海鲜,这玩意就是td奢侈品,有钱都不一定吃得到。
而在费伦,路边的酒馆—一当然是指剑湾附近的港口城市,就能点到一份新鲜的,早上刚从海里捞出来的海鲜。
“好吃!”
马文眼前一亮,这道菜完全赶得上上一世他在大排档吃上的海鲜了。
洋葱、香叶、和盐作为底子小火炒到出味,再將辣椒,蒜泥,小茴香和藏红花加入其中爆炒把香味完全逼出,现在他嘴里全是香料的味道。
而且还加了点酒,不过马文吃不出来。
最关键的是,加了这么多香料之后,他竟然还能从其中品出属於龙虾的那份清甜,这根本就是不科学。
“好吃吗好吃客人就多吃些。”
酒馆的老板是一位半身人,他头顶餐盘从马文身旁走过,听到他的讚嘆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对於半身人而言,没什么是比客人吃饱吃好后,留下对食物的夸讚是更好的礼物了。
马文以风捲残云的姿態,將海鲜汤统统填入自己的胃,又品尝了一份牛排。
奶油酸奶,切碎的番茄和无花果,再搭配今天早上宰杀的鲜牛肉,让马文不禁感慨,自己之前过的什么狗屁日子。
在中世纪他想品尝这种食物,只能通过自己的魔法伎俩来改变食物的味道,让它起到欺骗感官,而不是真的创造出一份。
但在费伦,过著比乞丐好一点的流浪日常生活,只需要1银幣,穷困的2银幣。
而所谓的穷困是什么概念呢住在与他那个中世纪相似的贫民窟,就是穷困。
而所谓的简朴生活,是t指不愁吃不愁穿,居住环境乾净整齐,除了没什么太好的娱乐方式外,没有任何缺陷,而这一天的正常支出是一金幣。
这还是因为居住在博德之门,深水城这些大城市,如果是小城市甚至都不用。
马文看了下自己的次元袋,他9岁攒下来的身家是3500枚金幣。
足够他现在去找个可以施放1—2环法术的法师,让对方给自己打工1—2年,是一些冒险者一辈子的收入。
干平台还是赚钱啊————
他的兄弟会,更像是某种客,发出委託,能接的自己接,接不了的外包给其他佣兵,这也是为什么ls兰塔村可以那么快变成小镇,因为马文几乎在那里成立了一座佣兵工会。
而那座工会的投资者之一,是深水城的公开领主,莱拉银手。
也就是马文上次拿到的那本《隨记手札》,里面记录了关於魔法伤害类型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