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工厂出了安全事故,哪怕人没了,能赔个几千块就算不错的了。
这两万块可想而知......
但将刘萍视为摇钱树,不远千里从沪江赶来,希望能把刘萍签约走的张家娱乐公司张磊落等人,哪会因对方家人的反对,就轻易放弃?
他们极力劝说刘萍一家。
告诉她们,沪江是大城市,刘萍过去是享了大福了。
公司给刘萍安排了豪华大楼房,还有十多人的团队围着她转,为她一个人服务。
她想吃什么,喝什么,想穿什么,那是张口就有,伸手就来,一声令下就能使唤十几人为她做事......
而且,这两万块只是签约费,以后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再寄一笔钱。
刘萍在那边的生活,就更不用说了,绝不会缺了钱花......
总而言之,把刘萍以后的生活,说的比神仙都快活。
这下,别说父母和哥哥姐姐们了,刘萍自己都动心了。
就这样,双方签订了合同。
可问题就出在这份合同上......
刘萍一家,都是朴实的农民,即便家里有人识得字,却也不会有什么警惕心在合同上。
都以为合同上的内容,无非是张磊落等人,跟他们讲述的那般,全是对刘萍有好处的。
但只要是生意人就知道,天上哪有掉馅饼的事?
你想要别人钱,人家想要你命......
张磊落等人,从千里外的沪江赶来,并积极送上在那个年代算得上巨款的两万块钱,还有一堆的承诺。
他们才不是来做善事的。
而是想要从刘萍的身上,得到翻倍的回报......
这合同里,隐藏着多项条款,通俗来说,处处是“圈套”。
一旦签下来,哼,刘萍这辈子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了......
如此这般,刘萍一家签了这份合同,而刘萍也随着张磊落等人,一起去了千里外的沪江。
刚开始的几年,刘萍的事业发展,确实顺风顺水。
当时的大环境,各行各业都百废待兴,娱乐行业同样如此。
刘萍凭借着天籁的嗓音,以及朴实的山歌曲调,迅速走红。
她的第一张专辑,就为张家娱乐公司,带来了超十万的利润。
与她两万块的签约费比起来,那自是九牛一毛了。
而且山歌都是代代相传下来,没有版权的,想唱什么就唱什么。
借着这个势头,张家娱乐公司趁热打铁,为刘萍连续出了多张专辑。
销量都很不错。
不过那时候的传播度,还是有限的。
刘萍的知名度,多是局限于以沪江为中心的周边省市。
跟刘芳芳、叶倩、胡小梅她们,能够登上春晚舞台,火爆全国相比,就显得冷清多了。
但已经让张家娱乐公司,赚的盆满钵满了。
可事情却很快,就不一样了。
也是在那时候,刘萍才发现,她被张家娱乐公司给坑害了。
而当她逐渐看清现实和真相后,却已经被张家娱乐公司堵住了退路。
自己的命运,早已在他们这些混蛋的手掌中握着了。
他们竟是在一开始,就为自己设好了局。
一旦入了这个局,就再也没了回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