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爷,我家那侄女虽然已经是个破鞋了,但还是我们村最漂亮的,不是我吹牛,整个东流镇都没有比得上她的。”
周强讨好地看着金老板。
“您只要见她一次,保准就喜欢,您要是能把那野男人弄死,那我侄女不还是您炕上的玩具?您怎么玩儿都行。”
金老板嫌弃地看着周强,到现在这蠢货还想着那些狗屁倒灶的事。
烂泥扶不上墙!
不过,金老板并不想自己出面,与那野男人对上。
就凭他能把周强一家人赶出村的本事,就不是善茬儿。
既然如此,那就让周强去打草惊蛇,好好替他当枪使。
“好啊,那你就去把你侄女送来。”
金老板温声细语,很是宽厚地说。
“至于你怕那野男人,我就派刀疤带着兄弟,跟你一起去红旗庄。”
周强这个蠢货,满脸欢喜。
他自打来到金老板身边,就一直被那刀疤脸挤兑。
他们都在争夺金老板心腹的位置。
但刀疤脸来得时间早,手底下又有一群小弟,很得金老板的欢心。
他们父子这种靠着智慧上位的,其实很吃亏。
毕竟老话说得好,“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周强平时都是绕着刀疤脸走的,懒得跟这种地痞流氓计较。
可如今金老板让他去指挥刀疤脸,他高兴坏了。
“好!好!谢谢金老板!我这就回红旗庄!保证给您一个满意的交代!”
金老板看着周强兴致勃勃地走了,露出个冷笑。
他的屋子里安静许久,从后面走出个人影。
“老鳖,你就是个逃兵,周强侄女招来的野男人,会是个逃兵吗?”
当兵光荣,不少村里的年轻人,都想在军队里闯出一番天地。
但当兵也实在辛苦,平日的训练不说,还经常被拉去干活。
因此,也有不少人半路跑了的。
即便是部队找到村镇,那人的一家子可能都早没了,人也没回来过。
老鳖就是这么流窜到东流镇,凭着一手部队里学来的功夫,入了金老板的眼。
“也说不准。”
听着像是敷衍的话,但金老板没计较,反而递给他一支烟。
“你跟着去看看,我总觉得之前的传闻不像是假的。”
不然怎么那传闻一起,日常跟他做生意的人,忽然就都不见了。
而且,那支游**在山里边境的土匪,头头都被抓了。
几个马仔就算逃出来,也被一群没出现过的便衣抓了。
“行,我就去看看。”
老鳖点了个头,从来不多说啥,但办事非常牢靠。
有了他跟着,金老板放下一半的心。
看来还要再备一手,这东流镇也不见得能安心养老。
——
院里大锅咕嘟,炖着一锅肉。
周平安坐在锅旁边,等着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