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依旧毫无变化。
方轩佰皱眉,云白君催促“你何时连杀个老人都如此费劲了。”
花不解微怒,双手捏诀,变化出一朵红莲,向着老人飘去。
“叮”
红莲接触到老人,瞬间消散。
老人悠悠转醒,看向三位不速之客“无论是是非非,想要杀人就得有个说法。”
方轩佰冷笑“你想要什么样的说法?”
老人离开了藤条躺椅,向收银台外走去“说法就是说法,还分什么样的吗?”
方轩佰质问“就是你杀了春秋墨?”
老人“什么墨不墨的,我一个糟老头子还能杀得了什么人吗?”
“莫与他废口舌,无论是不是他杀的,他今天都得死,甚至这栋楼里的人都得死。”
云白君身形如鬼魅,眨眼间就来到了老人身前,一掌拍在了老人的天灵盖。
紧接着,云白君瞳孔收缩,因为他的那条手臂竟然直接爆开了。
老人伸手一扒,云白君的身体就如同流星般砸在了关闭的电梯门上,将电梯门砸变形。
花不解大惊,后退两步,双掌隔空拍出一条偌大的水龙攻向老人。
“你前两次出手,我都容忍了,居然还敢来第三次。”
话语说完,老人一拳打碎了水龙,真气带动水流逆流,穿透了花不解的身体,穿透了楼门玻璃。
才数息时间,老人就重创了云白君,杀了花不解,让方轩佰意识到了对方实力的强悍和可怕,伸手抓起云白君,瞬移到了楼房外。
老人也没有再追击,而是站在楼房内隔着破碎的楼门,静静看着楼房外的方轩佰。
方轩佰“你是谁?”
老人提议道“你可以尝试着和我交交手,这样就能猜出我是谁了。”
方轩佰不敢,他和崔四染那类的好战狂徒不同,他怕死,即便自己修行了那么多年,拥有了现如今的地位,他还是很怕死。
狂在人前处,弱在强者前,恃强凌弱是方轩佰一贯的作风。
方轩佰咬着牙,忍住内心的不甘和愤怒,带着云白君消失在了原地。
数日后,堰州市人民医院。
余倩伸了伸懒腰“终于下班了。”
一旁的叶敏君则翻看着病例本,查找着什么。
余倩“都下班了,还那么用功呢。”
叶敏君“我想早些上手。”
余倩“你那么聪明,又那么勤快,不用太心急的,至于我,就显得笨很多。”
叶敏君“哪里笨了,只是你把上班当成了流程,若你也能专注些,不会比我差的。比如说在每一份药理药物上不出错,在每一个病人的观察和护理上不出错,即便是再疏松寻常的事,干得认真了,那也胜似救人一命。”
余倩“姐妹,问个问题,你当初报考医学院的初衷是什么?”
叶敏君没有立即回答,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余倩见叶敏君不回答,就率先开口说起自己报考医学院的理由“我是被外公外婆要求的,说女孩子有份稳定的工作会好些,而外公外婆就是医生退休的。”
叶敏君“我是因为我爷爷,很多年了,当时他在病床上躺了一个多月,最后还是没有挺过来。”
余倩“你爷爷一定很疼你。罢了罢了,不想伤心事了,走,我带你去喝奶茶,吃热狗。”
叶敏君放下病例本“行,但这次得我买单。”
余倩和叶敏君出了医院门,远远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梳着大背头,手上捧着鲜花。
那人似乎发现了余倩和叶敏君在看自己,赶紧转过身,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宋老师好!”
听到余倩、叶敏君在和自己打招呼,宋景元尴尬地转过身,随后神情严肃地开口“你们怎么还不回去,女孩子家家的,下班了就早些回家。”
余倩“宋老师是在等女朋友吗?”
宋景元“小孩子家家的知道啥,早些回去。”
看到自己的女朋友从对面写字楼里走出来,宋景元就没再管余倩和叶敏君,小跑迎向了自己女朋友,一脸的讨好和暧昧。
余倩“我就说宋医生那么帅为何三十多岁了也不谈对象,原来是有女朋友的。”
叶敏君“这我早知道了,而且他们谈了近七年,宋医生一直想结婚的,可他女朋友一直说再等等,等双方都事业有成。”
余倩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叶敏君“因为我的另一位室友就是宋医生女朋友的同事,之前出差了,前天晚上回来,喜欢聊八卦之类的,其中就有这件事。”
余倩“还要怎么事业有成,宋医生已经是堰州市人民医院的专家了。”
叶敏君不置可否“既然问题不是出在宋医生身上,那就是出在他女朋友身上。走吧,我们去买奶茶、热狗,还可以再搭配个汉堡,然后拿回去吃。”
“回去!”
听到回去两个字,余倩就头大,几天前,电梯被不知名的人弄坏了,那张老一直说找人修,可几天过去了,也没人来修,目前只能走楼梯。叶敏君还好些,住在四楼,可余倩的宿舍在九楼。
叶敏君“总不能因为楼层高,就不回去吧。”
余倩唯有妥协。
天河区,摩卡KTV内。
方轩佰在包间里喝酒,一同的还有一名赤裸上身的壮汉。
两名穿着暴露的女服务员依偎在壮汉怀里,时不时地给壮汉投喂点水果。
“方老弟,你在ktv里既不唱歌,也不点女人,喝个闷酒多没意思。”
方轩佰欲言又止,再次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方老弟是不是有心事,尽管告诉哥哥。”
方轩佰见时机成熟,就哭丧着脸说道“哥哥是不知道呀,兄弟好歹也混迹了江湖那么多年,前些天居然栽在了一个不知名的老头那里。”
“哪里来的老东西,居然敢欺负我兄弟,方老弟莫气,明天我就去找那老头,替方老弟好好教训教训他。”
方轩佰拱手“多谢哥哥了。”
“方老弟莫客气,今晚就尽情地嗨起来。”
方轩佰拿起了话筒,开始撕心裂肺地唱起歌来。
壮汉可不是天罚组织的成员,而是一名神将,是如今稀缺且强大的神族之人,名叫曹逸。
一直以来,方轩佰刻意讨好和交往曹逸,为的就是这一天,为的就是必要时让曹逸为自己出手。
方轩佰虽然在唱歌,可他的内心却很得意。
曹逸去找那老人,若是赢了,自己就能出一口恶气,若是输了,方轩佰也没什么损失。往严重的后果来讲,如果曹逸真的不敌死了,那只会对自己更有利,杀了神族之人,必将承受神族的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