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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洛伦兹的大冒险(下)(1/2)

“王子怎么样了?”

一个年轻的部落战士问道,他担忧地朝沙丘后看去,但艾博格立即站了起来,挡住了他的视线,“基督徒的贵族,嗯不允许陌生人看到他裸露的身体。”

年轻的战士怔了一下,随后想到对方虽然和他一样是个撒拉逊人,却正在服侍一个基督徒领主。“抱歉,我并非有心,只是那样的伤口”

“你忘了他和我都是得到过先知启示的人了吗?”艾博格温和却又不失严厉的说道:“去吧,最起码,这里还有我呢。”

年轻的战士虽然很想看一看王子的伤势,那是一道从肩头斩下横贯了整个脊背的刀伤。

得到过先知启示的人,凝血速度和伤口痊愈能力本就比普通人强得多,但这样的伤口至少应该有一个教士或是学者来为他治疔。

在俘虏之中,有两个基督徒的教士,一个面无人色,而一个人眼神闪铄,后者显然心怀侥幸,因为他非常的擅长治疔刀剑伤一一他认为,如果这两个修士当中有一个能够活下去的话,那肯定是他。另一个呢,另一个只能治疔一些如疮疱之类的小问题,却对药草有些研究,一见到那些个撒拉逊战士向他走来,他就急不可待的拿出了自己的草药袋子,然后双手合拢向他们求饶。

艾博格背对着洛伦兹低声问道,“要放过他们吗?”

一般来说,在条件如此艰苦,环境又是那样贫瘠的叙利亚沙漠中,稍微有点能力的人几乎都会被留下别说是得到过天主赐福,就算是懂得点药草也算得上是一个能够用来换取宽恕的筹码。

“去问问他们待多久了,超过一年就都杀了吧。”洛伦兹说道。

艾博格侧头听听,确保她的声音还平稳,呼吸也不那么急促,才站起身来走出去,高声宣布了这道旨意,那两个教士顿时面色煞白,无论是擅长草药的,还是擅长治疔的,他们都已经在这个匪徒的队伍中待过了一年,一个是三年,一个是五年。

对于洛伦兹的判决,其他的撒拉逊人战士并无异议,并且乐意听从,哪怕他们也觉得有些可惜一一但那是王子的判决,他们这样说,现在他们已经能够完全发自于内心的将洛伦兹称之为王子了。无论是他所施展的计谋,又或是战斗时的骁勇表现,以及先知一一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先知,圣哲罗姆虽不在撒拉逊人认可的先知之列一一赋予他的狮子般的心与巨熊般的力量。

他不但没有将他们视作盾牌和消耗品一一如之前那些基督徒骑士所做的那样,还容许他们受到他的庇护。虽然在战斗开始之后,部落的战士们也都冲了上去,毕竟谁也不想被一个基督徒看做可耻的懦夫。尽管如此,当他们踏入战场的时候,也是忐忑不安的。毕竟这支盘踞于此许久的盗匪总共有一百多人,除掉充数的民夫与仆从,能够提起武器来杀人的至少也有四五十人。

在探查清楚这个情况后,他们甚至想要放弃,毕竟他们还有部落要捍卫,但幸运的是,他们第二次去查看那些匪徒的状况时,却发现他们在夜晚时也是人声鼎沸。

这个时代人们很少会在夜晚做事,毕竟要在夜晚做事,就意味需要消耗额外的食物、火烛以及精力,他们这样做肯定是有理由的。

于是一个战士就自告奋勇地潜入打探。不久之后,他便带回了一个消息,但很难说是好是坏。“他们想要走了,或者说是逃跑,他们慑于您父亲的威严与力量已经不敢在这里待下去,只是不知道他们会往哪里走。”

往哪里走呢?

霍姆斯和阿颇勒,也就是北面,不可能,南面也不可能,因为那里是亚拉萨路,那么往西呢,也不可能,安条克和的黎波里都是十字军的地盘,那么就只有往东了,东边是阿拔斯王朝残留的领地一一两河流域以及突厥塞尔柱帝国与诸汗国的势力范围。

他们最有可能去的就是两河流域,毕竟那里的富饶之名从巴比伦时期便开始四处传颂了。

“狼群必然会往羊群多的地方去。”

洛伦兹沉吟道。随后,她便在长者和众人的注视下,问他们要了一块空白的羊皮纸,直接铺在一块相较平坦的地面上,用随身携带的炭笔勾勒了一张粗糙的地图一一对于她来说是粗糙的,毕竞洛伦兹见过父亲绘制的地图,那精美的程度简直堪比撒拉逊人所奉行的宫廷细密画,各种各样的颜色、线条、轮廓、型状,只要你学会了怎么样去看这张地图,你会发现自己仿佛就在真正的河山间浏览。

但对于部落中的人们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如果这里就有一幅地图,然后照着临摹的话,他们之中一些聪明人或许也能做到,但洛伦兹却是空手勾勒,仿佛所有的丘壑都在他的心中。

艾博格不是非常惊讶,毕竟在他们的课程中,也有辨识与绘制地图这门课程,但他不由得一阵惭愧,即便如他,现在也只学会了如何辨识地图,而没有学会怎么绘制一一这里面所牵涉到的东西太多了。“他们应当会从这里走。你们认识这条路吗?”

虽然不怎么看得懂地图,但经过洛伦兹的解说后,部落的长者便想起那里确实有一条通往巴格达的道路,“您是打算在那里设伏吗?”

“我们的人数太少了,他们不但不会畏惧,甚至会反过来将我们吞吃掉。”

只是简单的设伏,当然是不行的。

洛伦兹又问道,“部落里有积存的罂花吗?”

“罂花?我这里有一些罂花。”

在缺医少药的部落中储备一些可以多用的药物是很有必要的,罂花是最常见的一种。

这种植物在叙利亚或者说是整个中亚与西亚地区曾经被广泛的种植和利用。譬如在荷马史诗中,当作者描写特洛伊王子中箭死去的时候,就曾经将他描述为一株被风雨所吹折的罂花。

在奥德赛这首广为人知的叙事长诗中,作者也曾提到,海伦曾经酿造一种以罂花为主要材料的药膏,可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和痛苦。

而来到这里的基督徒也经常使用这些植物来镇痛和安眠,只是不能够太过频繁与公开,毕竟这会引起教会的注意一只不过那些前往罗马的船只中,货物之中也多的是罂花的精油和粉末。

长者不但存储了一小罐子罂花,他还知道什么地方就有一片野生的罂花花丛,洛伦兹喜出望外,这表明她的计划很有可能达成一一部落中的男女抓紧时间去采摘了一批,此时恰好是罂花花期方过,结出果实的日子,圆球形的青色果实正在隐约渗出白色的浆液,他们将之捣碎,让它们看不出原先的型状,而后又交给了一个机敏的部落战士,他趁着匪徒的巢穴中忙乱一片的时候将它们放进明日的草料中。

此时的匪徒巢穴确实非常忙乱。

有人想要被带走,有人则想要逃跑,但无论是想要被带走,还是想要逃跑,他们肯定会竭力拿走尽可能多的钱财藏在身上,于是争吵,斗殴,甚至于谋杀屡见不鲜,而匪徒们并不在乎这些被他们劫掠来的奴隶在吵闹些什么,只在几个吵得最厉害的时候,一个匪徒大踏步地走过去,割断了他们的喉咙。鲜血飞溅,一些过于发热的头脑也得以冷静了下来,等到他们都去乖顺的做事了,那个匪徒才哼了一声,收起了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丝毫没有察觉,在不远处有着一张陌生的面孔一一这张陌生的面孔也很快消失在了茫茫黑暗中。

这些罂花果实并没有被直接投放在马槽中,洛伦兹和战士们都知道,在长途行军之前,必然要给这些马儿加一份草料,麦麸甚至是豆子来保证它们可以在之后保持充足的精力。

而此时的马夫也已经完全心不在焉,根本没有察觉到那些被堆放的饲料中究竟掺杂了些什么,他们还不知道第二天自己将会迎来怎样的命运呢?

“这些加了料的药草会在什么时候发作?”艾博格问。

“我也不确定,但应该不会超过五十里。”

果然,当这些匪徒次日一早从巢穴离开,只走出很小一段路,马儿的异样就显露出来了,或是烦躁,或是混沌,或是止步不前,呼呼大睡,或是乱跑乱撞,嘶鸣不已。

它们将身上的骑士甩下,又去撕咬同类,一时间队伍顿时乱糟糟的,更有一些随行的奴隶和仆从惊慌了起来。他们以为他们遭到了袭击,是附近的部落?还是曾经遭过他们害的商人请来的雇佣兵?又或者是他们最为畏惧的十字军?

正所谓,说天使天使往往不来,说魔鬼魔鬼一叫就到。

当他们努力睁开红肿的双眼,在茫茫原野上搜索的时候,就看到几面赤红的旗帜正飞速的向他们掠来,旗帜下是身着白色的罩衣,罩衣上缀着红色或者是黑色十字架的骑士,这个景象更是让他们闻风丧胆。马上就有人想逃走,只是他们的马儿都倒下了,他们只能靠着两条腿没命地四处逃窜。

那么他们看到的是否真是十字军呢,当然不可能,这里算得上十字军的,恐怕就只有洛伦兹一个一一连艾博格都不能算。

如果这些匪徒看到来攻打他们的乃是一些普通的部落战士,准会哈哈大笑,毕竟煮熟的鸭子飞走已经足够罕见了,煮熟的鸭子自动跳到嘴里简直就是闻所未闻。

于是洛伦兹便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将自己和艾博格的链甲卸下来,只穿着罩衣与里面的棉甲一一因为此时的十字军骑士罩衣多数只到肩膀或肘部,是否穿着链甲一眼便知一一然后将其拆成小块,缀在那些部落战士的手臂上。

金属的反光在日光下是非常显眼的。

而后她叫部落的女人们紧急将一批长袍改为罩衣的样式,而后在上面缝上布十字架或者是烧黑的木头画出来的十字架,让一个擅长纹章学的骑士和学者来看,准会觉得这些东西不但粗制滥造,还超级莫名奇妙但对于这些已经风声鹤唳,杯弓蛇影的匪徒来看,那就是一支真正的十字军,哪怕人数不多,但他们先头队伍已经到了这里,岂知身后不会跟着一支大军呢?

倒是匪徒之中的首领以及他身边的几个亲卫,尤其是首领他所感望到的圣人一一据后来的俘虏说,乃是着名的大力士圣塞巴斯蒂安,他的技巧并不娴熟,但力量带给他的是无尽的勇气,他的刀和盾都是由黑铁打造的,沉重到普通的男人都拿不起来,而他最为喜欢的就是在战斗或者是决斗的时候,将对手一下一下的活活打死,而不是用剑去刺穿他的心脏,或者是割断他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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