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春煊握紧了手里的供词。这些话,他听过太多。从奏折里,从幕僚口中,从暗探的密报里。但第一次,从一个即将被正法的“反贼”嘴里听到,感受完全不同。
他忽然想起自己年轻时,也是满腔热血,想做个为民请命的好官。但官场沉浮三十年,他学会了妥协,学会了权衡,学会了“大局为重”。
“你烧教堂,杀官兵,这便是‘活路’?”他声音冷下来。
“教堂占的是民田,杀的是抗捐的百姓。”廖观音不闪不避,“官兵护着洋人,帮着贪官。我们杀他们,是为民除害。”
“好一个‘为民除害’!”岑春煊拍案而起,但很快又坐回去,揉着眉心。
他确实犹豫过。
廖观音的供词里,没有一点“私心”。她没说过要当皇帝,没说过要敛财,甚至没给自己求过一句饶。她所有的“罪状”,都可以归结为八个字:官逼民反,不得不反。
这样的“反贼”,杀了,真的能“以儆效尤”吗?
但他没有选择。
列强正盯着四川——法国人要为被烧的教堂讨说法,英国人担心“反洋”风潮蔓延。朝廷那边,慈禧刚刚“回銮”,最怕地方生乱。四川的士绅也联名上书,要求“严惩首恶,以安民心”。
他岑春煊可以同情一个廖观音,但不能拿自己的前程、四川的稳定去冒险。
审讯结束时,已是深夜。
岑春煊最后问:“你……还有什么话说?”
廖观音想了想:“求大人一件事。”
“说。”
“我弟弟廖二娃,才十五岁。他是跟着我,不是主犯。求大人……给他个全尸,葬了。别让野狗啃。”
她说这话时,声音终于哽咽了。
岑春煊沉默良久,点了点头:“本督答应你。”
廖观音跪下,磕了个头:“谢大人。”
那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下跪。
腊月十四(1月11日),岑春煊的奏折以八百里加急送出。其中关于廖观音的部分,他这样写:
“查核该女匪廖九妹供词,名虽为首,实与为从无异。其情不无可原,其行殊堪痛恨。然川省匪患未靖,洋人环伺,若存妇人之仁,恐遗后患。当饬正法,以儆效尤。”
“情有可原”,但“不得不杀”。
这就是官场的逻辑。
腊月十四夜,臬司狱格外安静。
或许是因为明日就要行刑,狱卒都躲得远远的,怕沾了晦气。走廊上的长明灯油快尽了,火苗越来越小,牢房里的黑暗越来越浓。
廖观音躺在稻草上,睁着眼睛。
她以为自己会害怕,会后悔,会想起这一生的种种不甘。但没有。
心里很静,像深山里的潭水,波澜不惊。
她想起祖父,想起那把生锈的柴刀,想起三元里的大火。祖父说:“九妹,你要记住,咱们廖家的人,宁死不跪。”
她没跪。除了为弟弟求情那次。
想起曾罗汉,想起火盆山最后那一眼,他说“九妹,活下去”。她没做到,但尽力了。
想起二娃,想起他胸口透出的矛尖,想起他最后看她的眼神。对不起,姐姐没保护好你。
想起火盆山那些战死的弟兄,想起龙潭寺、华阳县、镇子场……一张张面孔在黑暗中浮现,又渐渐淡去。
最后想起的,是那盏红灯。
挂在火盆寺老槐树上的那盏,红布糊的,里面点着松明。风一吹,火苗摇晃,但始终不灭。
她忽然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流下来。不是悲伤,是释然。
这一生,很短,很苦,但没白活。她举过刀,喊过反,救过一些人,也杀过一些人。最重要的是,她没跪下。
窗外传来更夫的梆子声:三更了。
腊月十五(1月15日),快到了。
廖观音闭上眼睛,轻声念起红灯教的咒文——不是信那些神佛,是给自己送行:
“天连天,地连地,何方来了土地神……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声音越来越低,最后消失在黑暗里。
牢房外,雪又开始下了。
细密的雪沫子,无声无息,覆盖了成都城的屋顶、街道、刑场,也覆盖了这座监狱,和里面那个十八岁的女子。
仿佛天地也在为她戴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