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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庭审(1/2)

初秋的清晨带着凉意,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的台阶上早已挤满了人。记者们举着摄像机和录音笔,踮着脚往安检口张望;自发前来旁听的市民低声议论着案情,偶尔有人提起两个遇害的孩子,语气里满是惋惜;法警穿着笔挺的制服,沿着台阶两侧站成两列,神情严肃地引导着人流,金属安检门发出的“嘀嘀”声在清晨的安静里格外清晰。

陆海和周岚提前半小时抵达,两人穿着便服,混在旁听人群中往里走。周岚手里攥着一份折叠整齐的庭审流程表,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纸边:“听说辩方今天会有新动作,可能要针对取证程序做文章。”陆海点点头,目光扫过人群里几张熟悉的面孔——林国强夫妇站在不远处,林国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衬衫,领口被仔细熨烫过,他的妻子紧紧挽着他的胳膊,眼眶通红,手里还攥着一张林小满的一寸照片,照片里的小女孩扎着羊角辫,笑容灿烂得晃眼。

上午九点整,法庭内的法槌“咚”地落下,沉闷的声响瞬间压下了所有细碎的声音。审判长穿着黑色法袍,坐在法庭正中央的高台上,两侧是两名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坐在台前的电脑前,手指悬在键盘上,随时准备记录。江辰被两名法警押着走进法庭,他穿着囚服,头发剪得很短,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目光空洞地扫过旁听席,像是在看一群与自己无关的陌生人。

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检方主诉检察官李姐站起身,她穿着深灰色的检察制服,声音沉稳有力:“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方现就被告人江辰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一案,出示相关证据,提请法庭质证。”

书记员将第一组证据当庭展示在大屏幕上——那是从江辰卧室衣柜暗格里搜出的8盘“骨音”录像带,录像带的外壳上贴着手写的编号,从“01”到“08”,字迹工整得近乎偏执。李姐走到证据台前,拿起其中一盘录像带:“这8盘录像带均为被告人江辰自行录制,内容涉及两名受害者林小满、陈浩生前遭受虐待及死亡的全过程。经技术鉴定,录像带无任何剪辑痕迹,画面完整性符合法定证据标准。”

辩方律师立刻举手提出异议:“审判长,检方出示的录像带存在人为添加的‘水印’,即画面角落的数字编号,无法排除第三方篡改的可能,该证据的真实性存疑,请求法庭不予采信。”

技术科的老郑作为专业证人被传唤出庭,他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里面装着录像带鉴定报告和江辰电脑的操作日志。老郑走到证人席,先向审判长鞠躬,随后打开笔记本电脑,调出一段视频:“审判长、审判员,辩方提到的‘水印’,实为被告人江辰使用专业视频编辑软件添加的编号。我们在江辰卧室的台式电脑中,提取到了该编辑软件的安装记录及操作日志,日志显示,添加水印的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8月20日,与录像带的刻录时间完全吻合。此外,编号规则与江辰‘收藏室’内照片的编号规则一致,均按作案时间顺序排列,足以证明水印为江辰本人添加,目的是标记其所谓的‘作品’,不影响录像带内容的真实性。”

老郑当庭播放了电脑里的操作日志截图,屏幕上清晰地显示着江辰添加水印的每一步操作,甚至能看到他为了调整编号的字体大小,反复修改了三次。辩方律师盯着屏幕看了许久,最终没有再提出异议。

紧接着,法医老赵作为第二证人出庭,他手里拿着一份厚厚的鉴定报告,上面附着数十张现场照片和dNA检测图谱。“经对案发现场提取的作案刀具进行鉴定,刀刃上残留的骨质碎片dNA分型,与受害者林小满的dNA分型完全一致;刀柄上提取到的三枚指纹,其中两枚为被告人江辰所留,另一枚模糊指纹经比对,确认为受害者陈浩生前遗留,推测为被告人拖拽陈浩时,陈浩手指无意触碰刀柄所留。此外,刀身缝隙中提取到的微量水泥粉末,与南郊沉淀池边的水泥成分完全相同,证明该刀具即为被告人江辰作案时使用的凶器。”

老赵还当庭展示了受害者的尸检报告:“两名受害者体内均检测出安定成分,剂量足以使人陷入深度昏迷;林小满的颈部有明显勒痕,系机械性窒息死亡;陈浩的头部有钝器击打伤,颅骨骨折,系颅脑损伤死亡。两名受害者生前均遭受过非人道虐待,体表有多处挫伤和捆绑痕迹,符合被告人江辰在供述中提到的‘控制’行为。”

检方随后又出示了第三组证据——江辰的行车记录仪数据和银行流水。大屏幕上显示着江辰近三个月的行车轨迹图,红色的路线在地图上勾勒出清晰的路径,从他家到南郊沉淀池,再到城东黑市,每一条路线都与他的作案时间线完全吻合。“被告人江辰在2023年6月至8月期间,共12次驾车前往南郊沉淀池,停留时间均在1-2小时,与他供述的‘检查遗体状态’的时间一致;其银行流水显示,每月5日他都会从At机取出现金500元,随后前往城东黑市,与黑市摊贩黄某某的证词相互印证,证明其长期购买安定药物,为作案做准备。”

辩方律师在质证环节反复强调“取证程序存在瑕疵”,认为警方在搜查江辰住宅时,未全程录像记录衣柜暗格的打开过程。但李姐立刻出示了搜查笔录和两名见证人的证言:“搜查过程有两名社区工作人员在场见证,全程录像记录,录像资料已提交法庭,暗格的打开过程清晰可见,不存在程序瑕疵。辩方提出的异议无事实依据,请求法庭驳回。”审判长与两名陪审员低声商议片刻后,当庭裁定:“检方出示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辩方异议不成立,证据予以采信。”

法庭调查持续了整整三个小时,当最后一份证据——江辰的审讯录像播放完毕后,庭审进入被害人诉讼代理人陈述环节。林国强第一个走上陈述席,他双手紧紧攥着话筒,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声音沙哑得像是被砂纸磨过:“我的女儿林小满,今年才八岁,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画动漫,每天放学回家都会坐在书桌前,画各种各样的动漫人物,她说长大了要当一名漫画家,给小朋友们画好看的故事。2023年7月18日那天,她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去学校,可我再也没有等到她回家……”

说到这里,林国强的声音开始颤抖,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画纸,那是林小满失踪前一天画的,纸上画着一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风铃,旁边写着“送给妈妈的礼物”。“这是小满留给我的最后一张画,她还没来得及送给我,就被江辰残忍地杀害了。他把我的女儿当成‘作品’,把她的痛苦当成‘音乐’,他毁了我的女儿,也毁了我的家……”林国强的妻子在旁听席上失声痛哭,周围的市民也纷纷抹眼泪,连书记员都停下了打字的手,眼眶泛红。

陈浩的父亲接着陈述,他是一名货车司机,常年在外跑运输,为了给陈浩更好的生活,他很少有时间陪伴孩子。“我儿子最喜欢奥特曼,每次我回家,他都会拿着奥特曼玩具跟我说,爸爸,我长大了要像奥特曼一样,保护你和妈妈。可现在,他再也不能喊我爸爸了……江辰这个恶魔,他不仅杀了我的儿子,还把他当成‘收藏品’,这种行为猪狗不如!我恳请法庭依法严惩凶手,还我的儿子一个公道!”

当家属陈述结束,庭审进入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江辰被法警带到陈述席前,他抬起头,目光扫过林国强夫妇,没有任何愧疚,反而露出一丝近乎诡异的微笑:“我没有错,我只是把他们变成了更‘完美’的存在。他们在这个世界上被忽视、被遗忘,是我给了他们‘永恒’的价值,让他们成为我收藏里最珍贵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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