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法律之锚
三天后的上午十点,中环历山大厦十六层。
这里是香港着名的律师行聚集地。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可以俯瞰整个皇后像广场和远处的维多利亚港。李建国、娄半城、娄晓娥坐在一间宽敞的会议室里,对面是一位头发花白、戴着金丝眼镜的英国律师。
“李先生,您的所有文件都已经齐备。”律师詹姆士·怀特用略带口音的普通话说道,将一叠厚厚的文件推过来,“公司注册名‘建国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JianGuoHoldgsLiited’,注册资本五千万港币,实缴资本两千三百万港币已由汇丰银行出具验资证明。”
李建国接过文件,一页页仔细翻看。公司章程、董事任命书、股权结构表、注册地址证明……每一份都严格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制定,条款清晰,权责分明。
“股权结构方面,”怀特律师继续说明,“您本人持有75%股份,娄振华先生持有15%,娄晓娥女士持有10%。公司章程规定,持股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对重大事项有最终决定权。”
这意味着李建国拥有绝对控股权。
娄半城在旁边点了点头。这个比例是他们之前商议好的,既保证了李建国的核心地位,也给了娄家足够的激励。
“注册地址设在干诺道中八十八号,中信大厦二十一层。”怀特律师补充道,“那里是甲级写字楼,已经按照您的要求租下五百平方英尺的单元,本周可以完成装修。”
李建国抬起头:“怀特律师,我想问几个问题。”
“请讲。”
“第一,关于离岸架构。我们计划在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用于持有某些特殊资产。这个流程需要多久?”
怀特律师眼中闪过一丝惊讶。1979年的香港,懂得使用离岸架构的华商并不多见。
“通常需要四到六周。”他谨慎地回答,“我可以为您推荐可靠的注册代理。不过李先生,我必须提醒您,离岸公司的税务安排需要非常谨慎……”
“我明白。”李建国打断他,“这方面我会另外咨询税务专家。第二,关于公司印章。”
他从公文包里取出一张设计图,推过去。
图纸上是一枚公司印章的设计:外圈是“建国集团有限公司”的中英文名称,内圈是一座山峰的简约图案,山峰上方有一轮初升的太阳。整体风格简洁而大气。
“我需要三枚印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材质用和田青玉,图案按这个设计。”李建国说,“尺寸和规格要完全符合香港法律规定。”
怀特律师拿起图纸仔细端详,又看了看李建国:“玉质印章……这很少见。通常都是铜章或者牛角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