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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资政院议事(2/2)

我提议:宪法草案第一条就写‘大清为君主立宪国,主权在民,君权民授’!”

“我反对!”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徐致靖,礼部侍郎,保守派代表。

“主权在民?那置君父于何地?

几千年来都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现在说主权在民,这是要造反啊!”

“徐大人,”谭嗣同转身看着他。

“您读过《孟子》吗?

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那些‘君权神授’‘朕即国家’的说法,是后世曲解!”

“你……你强词夺理!”

“是您固步自封!”

其他人也加入战团,会议室里吵成一锅粥。

康有为拼命敲木槌:“肃静!肃静!一个个说!”

这就是中国第一次议会辩论的现实:热情有余,规则不足。

隔壁的乙组会议室,梁启超也遇到了麻烦。

乙组讨论“民权保障”,参会者多是知识分子、律师、记者。

梁启超的开场白很精彩:“诸位,什么是立宪的核心?

不是皇帝要不要,不是议会怎么选,是‘民权’二字。

宪法如果不能保障每个国民的基本权利,那就是一张废纸。”

他列举了应该保障的权利: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

“还有一项最重要的,”梁启超强调。

“参政议政之权,国民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逐步放开。”

“我反对!”立刻有人站起来。

劳乃宣,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学究,曾任职刑部,现在是法律顾问。

“卓如先生,您说的这些‘自由’,在西洋或许可行,在中国必生乱子!”

劳乃宣挥舞着手臂,神情激动。

“中国民智未开,愚夫愚妇居多。

让他们随便说话,随便办报纸,随便集会,那还得了?

必定诽谤朝廷,煽动民变!”

“那依劳先生之见?”梁启超皱眉。

“当有限制!”劳乃宣一副理所当然。

“言论出版,需事先审查;集会结社,需官府批准;选举权,必须有功名或资产者方可拥有。如此,方保社稷安宁。”

“那和现在有什么区别?”一个年轻女子站起来。

瑾秋,二十五岁,刚从日本留学归来,是唯一的女议员,林承志特许,作为“妇女代表”。

她穿着西式裙装,短发,英气逼人。

“劳先生,按您的说法,四万万人里,有资格参政的恐怕不到四百万。

那这宪法,是为四百万权贵立的,还是为四万万同胞立的?”

劳乃宣脸涨得通红:“女子……女子岂可妄议国政!此乃牝鸡司晨!”

“牝鸡司晨?”瑾秋冷笑。

“武则天不是女人?慈禧不是女人?她们可没少‘司晨’。

区别是,她们为私,我们为公!”

“你……你放肆!”

“是您迂腐!”

眼看又要吵起来,梁启超赶紧打圆场:“两位,两位,冷静。

瑾秋女士说的有道理,劳先生担心的也有道理。

这样,我们折中:权利要写进宪法,可以设‘过渡条款’。

比如,三年内逐步放开报禁,五年内扩大选举权范围,十年内实现普选,当然,是男性普选。”

他特意强调“男性”,是怕刺激保守派。

瑾秋不买账:“为什么是男性普选?女子为何不能投票?”

“这……”梁启超语塞。

“瑾秋女士,”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饭要一口一口吃。”

说话的是马相伯,五十八岁的教育家,复旦公学创始人。

“老夫支持女子参政,但当下,阻力太大。

不如先争取女子教育权、财产权、婚姻自主权。

等女子普遍受教育,有能力参政时,再争选举权。

否则,即便写进宪法,也是空文。”

瑾秋想了想,点头同意:“马先生说的是,至少宪法里要写明‘男女平等’,为将来铺路。”

“这个可以。”马相伯赞同。

劳乃宣还想反对,看大多数人都在点头,只好闭嘴。

张謇主持的丙组,参会者多是地方士绅和各省代表。

问题很实际:立宪后,中央有多大权?地方有多大权?税收怎么分?官员怎么任免?

“必须加强中央集权!”一个江苏代表提议。

“中国之所以弱,就是因为地方各自为政。

你看德国、日本,都是强中央,才能迅速强大。”

“我反对!”一个四川代表站起来。

“中国这么大,各省情况不同。

都听中央的,四川的事,北京的老爷们懂吗?

应该学美国,联邦制,各省高度自治!”

“联邦制?那不成诸侯割据了!”

“中央集权?那又回到老路了!”

吵得不可开交。

张謇敲着桌子:“诸位,听我一言。

王爷有明确指示:不能完全中央集权,也不能完全地方分权。

要走‘均权制’,全国性事务归中央,如国防、外交、货币、铁路。

地方性事务归各省,如教育、治安、实业。

共同事务,如税收、司法,中央和地方共管。”

“那具体怎么分?”有人提问。

“这就需要详细条款了。”张謇解释。

“比如税收:关税、盐税归中央。

田赋、厘金(商业税)中央和地方分成。

地方可开征少量附加税,用于本地建设。”

“官员任免呢?”

“高级官员(总督、巡抚)由中央任命,但需咨询地方议会。

中级官员(知府、知县)由地方推举,中央核准。

基层官员由地方自主。”

立刻有人提问:“那王爷之前说的‘五族共和’呢?蒙古、西藏、新疆怎么办?”

张謇早有准备:“王爷的意思是:在统一国家内,给予民族地区高度自治。

可设立‘特别行政区’,保留其宗教、语言、习俗。

但国防、外交、主要交通归中央。

具体方案,等宪法通过后再详议。”

讨论继续进行。

每个细节都争吵激烈。

至少,没有人再像以前一样,只会说“皇上圣明”“奴才遵旨”。

三组代表回到主议场,开始汇报讨论成果。

康有为第一个汇报:“甲组经过激烈讨论,初步达成共识。

第一,采用君主立宪制,皇帝为国家元首,统而不治。

第二,设立议会,分上下两院。

第三,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对议会负责。

第四,明确‘主权在民’原则。

第五,设立‘摄政王过渡期’,期限待议。”

翁同龢记录,然后提问:“争议点呢?”

“争议点有三。”康有为回答。

“第一,皇帝权力到底多大?有人主张如日本天皇,有人主张如英国国王。

第二,过渡期多长?五年、十年、还是十五年?

第三,摄政王在过渡期的具体权限。”

“好,记下了。”翁同龢点头,“乙组。”

梁启超起身:“乙组共识:宪法应保障基本民权。

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财产、人身自由。

为稳妥起见,可设‘法律保留’条款,这些权利可由法律加以必要限制。”

“争议点呢?”

“争议点是选举权范围。

激进的主张尽快实现普选,保守的主张严格限制。

折中方案是:设财产、教育程度门槛,但逐步降低。

另外……女子选举权问题,暂不列入。”

瑾秋在台下不满的哼了一声。

“丙组。”翁同龢看向张謇。

张謇汇报:“丙组共识:实行‘均权制’,中央与地方分权。

具体划分需详细条款。

另外,民族地区实行高度自治,国防外交归中央。”

“争议点是什么?”

“争议点是税收分成比例。

地方希望多留,中央希望多收。

需要精确计算。”

三组汇报完毕。

翁同龢总结:“那么,接下来两天,我们要在这些共识基础上,起草具体条款。

今晚开始,宪政筹备处成员分成三组,分别起草‘政体篇’‘民权篇’‘地方篇’。

明后天,全体议员逐条审议。”

翁同龢起身:“现在散会。晚上七点,起草小组在文华殿集合。”

议员们三三两两离开。

议论声充满整个贡院。

“没想到,真能吵出点东西。”

“离成文宪法还远着呢。”

“至少开始了……”

张謇走出贡院时,天色已近黄昏。

他站在门口,回头看了一眼“资政院”的匾额。

六百年前,这里决定的是个人的命运,中举或落第。

六百年后,这里决定的是国家的命运,复兴或沉沦。

“季直兄,想什么呢?”梁启超走过来。

“我在想,”张謇缓缓回应,“我们今天在这里吵架,是好事。至少,我们在用脑子思考国家未来,而不是跪着等圣旨。”

梁启超点头:“是啊。只是……时间太紧了。三天,要拿出一部宪法大纲,太难了。”

“难也要做。”张謇语气坚定,“王爷说得对:我们没有时间了。”

两人并肩离开。

林承志站在书房里,看着墙上那幅巨大的中国地图。

地图上,红色的小旗插在各个省份:直隶、山东、江苏、浙江……这些都是已初步推行新政的地区。

黄色小旗插在湖南、湖北、广东、四川,这些是正在推行中的。

白色小旗插在甘肃、云南、贵州,这些还是空白。

“王爷。”苏菲出现在身后,“资政院第一天会议结束。这是会议记录。”

林承志接过厚厚一叠纸,快速浏览。

看到谭嗣同转述他的话时,他笑了。

“这个谭复生,倒是敢说。”

“王爷真的打算……还政于民?”苏菲问。

林承志没有直接回答,走到窗前,看着暮色中的北京城。

“苏菲,你说,权力是什么?”

苏菲沉默思索。

“权力是责任,是枷锁,是毒药。”林承志给出答案。

“我用了几年时间,拿到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力。

但我越来越发现,一个人再强,也撑不起一个文明。

中国需要的是制度,是法治,是千千万万觉醒的国民。”

林承志转身:“所以,我不是在‘还政’,是在‘建制’。

建立一个没有林承志也能运转的现代国家。

等我建成了,自然就该退了,否则,我和慈禧有什么区别?”

苏菲深深看了他一眼:“我明白了。”

“还有事吗?”

“有。”苏菲递上一份密报。

“光明会的破坏计划已经查明,他们准备在上海外滩制造爆炸,嫁祸给中国军队,引发列强干涉。

艾丽丝夫人和美华银行保安队已布控,周武将军的两个营也已便衣进入租界。”

“时间?”

“明晚,戌时(7点)。”

林承志吩咐:“通知艾丽丝和周武:要活口,尤其是头目。

我要知道,光明会在中国还有多少残余。”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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