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棚里陷入了可怕的寂静。只有设备运转的微弱电流声。
特苏尔看着眼前这个倔强得像头小鹿的女孩,看着她眼里闪烁的泪光和不屈的火焰,脑子里轰的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碎裂了。
三年前,他也曾这样,抱着一把破木吉他,跟制作人争得面红耳赤。他写《夏夜萤火》,是因为他童年在乡下外婆家,漫山遍野的萤火虫是他整个贫瘠童年里唯一的光。制作人说,太个人了,格局太小,市场不会喜欢的。
后来,他妥协了。
现在,他被困在这间比金库还昂贵的录音棚里,追逐着排行榜和数据,做着连自己都不会下载来听的电子舞曲。
他的外婆,去年也去世了。他忙得甚至没能回去见最后一面。
“……市场。”特苏尔的声音变得异常沙哑,他移开视线,仿佛不敢再看鹿鹿的眼睛,“你说的这些,情绪,故事……你真的相信,这些东西现在还有市场吗?”
这个问题像一声叹息。鹿鹿愣住了,她没想到,这个站在行业顶端的男人,会问出如此没有底气的问题。
“我不知道。”她诚实地摇头,“但我知道,当我在图书馆门口唱歌的时候,有个刚失恋的女孩抱着我哭,有个上班族大叔听完,给我鞠了一躬,说我的歌让他想起了他刚毕业的时候。他们说,在我的歌里听到了自己的故事。”
她亮晶晶的眼睛再次对上他的目光,带着一种天真的残忍:“难道对于音乐来说,他们……不算‘市场’吗?”
特苏尔彻底沉默了。
他像是被这句话钉在了原地,很久很久。良久,他转身,动作僵硬地走到墙角一个布满设备线路的机柜旁,蹲下身,拉开最底层一个积满灰尘的抽屉。
他从里面拿出一本边缘已经磨损的厚笔记本,封面被压出了一圈圈水杯的印子。
“我三年前写的民谣手稿。”他走回来,将笔记本递到鹿鹿面前,声音很轻,带着一种被剥开伤口后的疲惫,“公司说,这种东西赚不到钱,养不活团队,也留不住粉丝。所以我停了,开始做他们想要的音乐。”
鹿鹿小心翼翼地接过那本沉甸甸的笔记本,像捧着一件易碎的珍宝。她翻开第一页,熟悉的歌名映入眼帘——《夏夜萤火》。手写的歌词旁,画着潦草却充满灵气的五线谱。
“你的歌……写得真好。”鹿鹿轻声说,“为什么要放弃?”
“因为我怕。”特苏尔的嘴角勾起一抹浓重的自嘲,那双曾被粉丝称为“忧郁蓝色海洋”的眼眸里,此刻只剩下无尽的空洞,“我怕坚持下去,会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我怕被嘲笑,怕被遗忘,怕最后证明……我从一开始就错了。”
他转过身,背对着满墙冰冷的荣誉,狭长的蓝色眼眸重新聚焦在鹿鹿身上,那目光复杂得像一片翻涌的海。
“但是看到你,”他一字一顿地说,“我突然觉得,也许从三年前开始,错的那个……一直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