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汉那间用赔付款和乡亲帮工立起来的夯土新屋,成了柳林乡最扎眼也最有力的“活招牌”。屋顶的茅草还没完全变黄,墙上的泥皮还泛着潮气,可每天从屋前经过的人,眼神却和以往大不相同了。那不再仅仅是一座灾后重建的房子,更像是一个无声的宣告:那“共济会”的小钱罐子,真不是闹着玩的,是真能砸出响、顶大事的。
起初几天,乡里的议论像开了锅的水。质疑声依然有,但调门低了许多,更多是好奇和盘算。
“真赔了?二百多文呢!老栓他们没藏私?”
“藏啥私?当场打开罐子数的钱!祠堂里十几双眼睛盯着呢!”
“陈老汉这下算是有个落脚地了……唉,也是运气,入了那个会。”
“啥运气?那是规矩!当初定了保火灾,真着了火,就得赔!换了你家,也一样!”
“那倒是……可这钱赔出去,会里不就空了?以后再有事咋办?”
“听说老栓他们正商量呢,看是不是再收点‘会费’,或者让想新加入的也出点……”
赵老栓和那位老童生,这下可忙了起来。原先那十五户成员,腰杆不自觉挺直了些,互相见面时,多了几分“自己人”的默契和隐隐的底气。而更多当初观望、甚至说过风凉话的乡邻,开始有意无意地往他们身边凑,递袋烟,问些“不着边际”的话:
“老栓哥,那共济会……如今还能入不?”
“童生爷,您给说说,这会里的规矩,除了火灾,还保些啥?”
“要是现在入,这陈老汉赔出去的钱……咱们新入的,要不要帮着摊点?”
问题五花八门,核心却只有一个:眼见为实之后,心思活了。十五文钱(或者一升麦)的“门槛”,在实实在在的赔付案例面前,突然变得不再那么难以接受。那不再像是“白扔钱”,而更像是一笔对未来不确定风险的投资,虽然微小,却似乎真的可能换来一份急需时的保障。
赵老栓没敢自作主张。他带着乡里最新的动向和种种疑问,专程跑了一趟州城,找到林越。
林越听完,脸上并无太多意外之色,反而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微笑。他知道,最艰难的第一步——建立信任——已经因为这次成功的赔付而迈出去了。剩下的,是如何将这偶然萌发的信任幼苗,呵护成能够自我生长、自我调节的植株。
“赵里正,这是好事。”林越请他坐下,慢慢说道,“百姓自愿参与,远胜官府百般催促。既然有人想加入,便可顺势将‘小会’扩大为‘大会’。但规矩,需得更细致、更周全,方能长久。”
他帮着赵老栓和同来的老童生,重新拟定了一份《柳林乡邻里共济会简章》。比起最初的寥寥三条,这份简章详细了许多:明确了会员资格(本乡常住农户,家世清白,无不良嗜好)、会费标准(仍坚持低额,分“基础会费”和“自愿增额”两档,后者享有更高赔付限额)、基金管理(设立三人共管小组,一人管钱、一人管账、一人持钥匙,账目每月小核,每季公议,年终大会公示)、赔付范围(在原有火灾、家主重病基础上,增加了“耕牛疫死”、“水旱蝗灾致田亩损失过半”两项,但需里正及三位以上非本甲乡老共同勘验确认)、赔付流程(申请、勘验、公议、表决、发放、记录)以及会员权利义务(包括参与公议、监督账目、遵守会规、按时缴纳会费等)。特别注明,新会员加入,需承担部分历史赔付责任分摊(比例很小,象征性),以示公平,也增强会的延续性。
同时,林越建议,共济会可尝试与州衙的“常平仓”或“社仓”建立松散联系。州衙可不定期派书吏核查账目,提供法律咨询(如遇纠纷),并在共济会资金临时短缺又遇紧急赔付时,提供小额无息短期借贷(需抵押或多人联保),以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公信力。
带着这份更完备的简章草案,赵老栓回到柳林乡,召集了乡老、各甲甲首以及原十五户会员,在祠堂开了整整一天的会。草案被逐条宣读、解释、争论、修改。争论很激烈:赔付范围要不要再加“盗抢”?会费是不是该按田亩多少分等级?管账的三人如何选出才最让人放心?新会员分摊旧债的比例到底多少合适?
但这一次,争论的焦点不再是“该不该有共济会”,而是“共济会该如何办得更好、更公平”。每个人都意识到,这不再仅仅是少数人的尝试,而可能成为关乎全乡许多户人家未来安危的一件大事。最终,一份凝聚了大多数共识的《柳林乡邻里共济会章程》正式定稿,与会者八十余户代表(几乎涵盖全乡大半人家)当场画押同意,并推选出了首届管理小组——除了赵老栓和老童生,还增加了一位家境中等、为人耿直、在乡里人缘颇好的中年木匠。
翌日,新章程和会员招募告示贴在祠堂门口和乡中要道。出乎赵老栓意料,前来询问和表示愿意加入的人络绎不绝。短短五天,新加入的农户就超过四十户,加上原有的十五户,会员数突破了六十户。会费汇集起来,加上原先赔付后的剩余,那个小小的陶罐换成了一个带锁的小木箱,沉甸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