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锁了眉头,不急着下定论,取筷子夹了一口,浅尝其味。
茶树菇放入口时浓郁鲜香,汤汁馥郁,他一瞬竟觉得酸辣适口。再细细回味,茶树菇尚有嚼劲,而选用的青椒与红椒并未增其辣味,反而更添香气。
“嘶——这味道,也算少见。”
见掌柜有此评价,另两个庖厨纷纷执筷,尝完后原本准备的批判之语卡在喉咙。
“呵,头一道菜罢了,只不过碰巧新鲜了点。看她sp;宋荟乔所在的后厨离他们的位置不过半面墙,外头的一言一行她都能入耳。
小二回来后在宋荟乔身后抓耳挠腮,可也管不住外头人的那张嘴,谁知宋荟乔竟然全然不受影响,刀工了得,手脚麻利。
接着第二道菜端上来,是宋荟乔近日卖得正火的粉蒸肉,只不过这一次她做了稍许改良。
配菜不只有红薯,还有玉米,将摆盘的方法做了翻新,叠成了一朵半开的花形。
“这……这就是南长街集市上新来的食贩做的粉蒸肉?之前老武过去排队,我还吃过一次,没想到老板竟是这小姑娘?”
这菜在天榆本就没有,所以有独特性,其中一个厨子就认了出来。
其实掌柜的对粉蒸肉的受欢迎程度也有耳闻,这主要归功于宋荟乔之前的“营销”。
他有好几个熟客,都是尝过了宋荟乔的这道菜之后,找到百味楼来,要他们复原的。
“这肉质细腻,对火候的把握不错,挑选的五花肉都是肥而不腻的,瞧瞧这上面裹的面粉,薄薄一层,既不喧宾夺主,又不仅仅只为做配。肉质和米粉缺一份则少一味。”
掌柜尝了第一块肉之后,飞快尝了第二块,才得出如此评价。
这下轮到几个厨子一言不发了,他们纷纷看着正在后厨忙碌的宋荟乔,觉得十分意外。
罗宋汤端上去时,几个年长的厨子见到一碗鲜红已经愣住了。
这时候的番茄还叫做狼桃,仅被当做观赏把玩的物品,是多年前从番邦传入天榆境内的。
这些都是宋荟乔从天榆奇闻异录中看到的,所以目前狼桃的价格在市集上偏高,这两个是宋荟乔自己斥巨资带来的。
“方才我可看到那女娃娃把一整颗狼桃扔下去了,这汤不会是有毒吧。”
“少见多怪,狼桃这玩意儿前人也有误食的,多是汁酸味涩,入汤中能有什么好吃的。”
其中一个厨子胆大又好奇,盛了半碗出来,细细品尝后咂了咂嘴,又从汤里捞出了甜菜和胡萝卜丁,神色异常。
“这汤吃着浓醇鲜香,不似常见汤品寡淡,其中加了这么多种配料,竟然不觉得突兀。”
听着这样不咸不淡的评价,许多人不买账,另两个厨子憋了口气,不信一个小姑娘能赢了自己数年的技艺。连换新碗碟都顾不上,夺下那人手里的碗便喝了一口。
“咱们天榆制汤讲究清淡、素雅、就算是做鱼汤,平日显贵们最多只偏爱一个鲜字,这红不拉几的,叫客人们如何入口?”
另一个瞅见了时机,上来附和道:“空能在食材上耍花招,菜品除了新颖外不过如此,恐怕她根本不擅翻炒技艺。况且狼桃是番邦之物,能否食用还两说,万一客人食用后出了事,咱们岂不是自砸招牌?”
“我本就不信女子能当好庖厨,这个年纪的姑娘不安分嫁人,相夫教子,竟想着抛头露面,真是没个规矩!”